2020年关于北京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不容错过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北京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查询入口在哪里?最近有很多小伙伴都在问这样的问题,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告诉大家答案,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一篇文章吧。

一、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可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om/)进行税务师成绩查询,打印成绩单。

二、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流程(以下是2019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流程,仅供参考):

①打开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②选择通过证件号码登录/用户名登录;

③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点击成绩查询即可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

三、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安排:

从2020税务师考试报名公告里了解到,2020税务师考试结束后约20个工作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另行公告。

四、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常见问题:

1.税务师考试成绩几年内有效?

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2.2020年税务师考试最早有效的是哪年成绩?

2020年免试考生(考4科的)成绩有效期为2017年度(含)考试成绩;非免试考生(考5科的)成绩有效期为2016年度(含)考试成绩。

3. 如何查询本人的历史考试成绩?

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是3年滚动管理期,税务师考试成绩是5年滚动管理期,2015年度开始组织实施税务师考试,因此,现行系统中个人历史成绩最早可以查询2013年和2014年以来的合格成绩。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开考以来的成绩可以查询全部成绩。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北京市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的全部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各位准备参加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会第一时间更新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部分投资后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C.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D.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无须进行会计处理
E.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答案:A,B,E
解析: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选项A和E正确,选项C不正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部分投资后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选项B正确,选项D不正确。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单位在税务注销时,符合下列( )情形的,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A.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纳税人
B.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C.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D.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E.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的纳税人
答案:B,C,D,E
解析:
对未处于税务检査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④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承诺均须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B.承诺由受要约人或第三人向要约人作出
C.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D.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的,不发生撤回效力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承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所以选项B错误。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所以选项D错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