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简介

发布时间:2019-07-20


【主考单位】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一般设在每年9月第一周周末。

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12月份。 【免费短信提醒】

【考试费用】

考务费每人每科目60元。(各地不同。)

【证书有效期】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财政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经注册后的资产评估师方可执业,资产评估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考试周期及成绩管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从2010年起,将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目考试时长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

【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报科目的考试。

题型,分值

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题,题量分布为单选30题、多选10题、综合题4个。

分值:单选30分、多选20分、综合题50分。

合格标准: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试用书及出版本时间】

书籍出版时间一般为考试报名开始以后,4月中旬左右。 【图书预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差异请以人事考试中心信息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资产评估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建设单位所在地县

B.工程所在地县

C.建设单位所在地市

D.工程所在地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参见教材P18
【该题针对“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考核】

甲企业要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则应作的处理分录为( )。

A.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B.借:应付账款

贷:预收账款

C.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D.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正确答案:D

1999年9月18日,某市甲公司因需购买一台外国进口的网络设备而向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支行申请借款120万美元,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为购买进口网络设备,借款日期为1999年9月28日,4个月后还本付息。合同生效后,借款方甲公司积极与国外某公司联系购买事宜,但由于国际市场上该种产品十分畅销,导致甲公司一直未能找到货源。此时,甲公司发现社会上电子产品十分热销,即决定将购买网络设备的款项改为从国外购进一批电子宠物。 当甲公司于同年11月16日使用该批贷款支付电子宠物货款时,发现贷款方将120万美元贷款中的40万美元借给了另外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只得先以80万美元贷款加上本公司的自有流动资金,支付货款,随后于11月18日书面通知贷款方,要求其如约履行合同,交付40万美元贷款,但一直未获兑现。不久,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由于多家公司经销电子宠物,再加上报纸上登载电子宠物的各种不利之处,导致电子宠物由畅销转为滞销,积压了资金,借款合同到期时,无力归还贷款。 问题: (1)贷款方银行在本案中应承担什么责任?请说明依据。 (2)借款方甲公司在本案中应承担什么责任?请说明依据。

正确答案:
(1)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数额为120万美元,借款日期是1999年9月28日,这充分说明了120万美元的借款的使用权从1999年9月28日起就由贷款方转给了借款方甲公司,贷款利息也是从这一天起算。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借款方到期不使用借款,贷款方可不如数提供借款。所以,贷款方未经借款方同意,将本属于甲公司的40万美元贷款又借给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在借款合同一章中规定:“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未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贷款方应赔偿甲公司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合同法》规定,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借款方如果改变借款用途,应当按照变更合同的程序办理,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实施,未经贷款方同意,单方改变借款用途,属违约行为。本案中,甲公司未经贷款方同意即将购网络设备款用来购买了电子宠物,改变了借款的用途,应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的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应当在2000年1月28日归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支付利息。本案中,借款人甲公司在借款合同到期时不能归还贷款,合同中又未约定违约金,故应由甲公司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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