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2020年四川高会报名采取现场审核
发布时间:2020-02-08
请注意!请注意!四川的小伙伴,2020年四川高会报名采取现场审核,你们知道吗?现在赶紧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1日。
四川2020年高会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考条件的规定,持报名考生信息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
上一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可不进行本次审核。报名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好啦!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你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现在你们清楚了吗?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按照三种方法分别计算营业现金流量。
该年税前经营利润(息税前利润)=100-60-20=20(万元)
所得税=20×20%=4(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100-60-4=36(万元)
2.根据税后净利调整计算:
税后经营净利润=税前经营利润×(1-适用所得税税率)=20×(1-20%)=16(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16+20=36(万元)
或:如果根据利润表的净利润调整计算:
净利润=(100-60-20-10)×(1-20%)=8(万元)
营业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税后利息=8+20+10×(1-20%)=36(万元)
3.根据所得税对收入和折旧的影响计算:
营业现金流量=100×(1-20%)-60×(1-20%)+20×20%=(100-60)×(1-20%)+20×20%=36(万元)
(1)预算执行方面。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了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集团公司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预算指标分别为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上半年实际营业收入200亿元、营业成本140亿元、利润总额30亿元。财务部认为,要完成全年预算指标,压力较大。
(2)预算调整方面。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仍是本年度的主要任务;在落实任务过程中,既要强化预算的刚性,又要切合实际对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
要求:
1.根据资料(1),计算集团公司2019年1~6月份有关预算指标的执行进度,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2.根据资料(2),指出集团公司预算调整应坚持的原则。
营业收入预算执行率=200/500×100%=40%
营业成本预算执行率=140/200×100%=70%
利润总额预算执行率=30/100×100%=30%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预算执行率较低,营业成本预算执行率较高。
应采取的措施:甲集团公司应进一步增加销售收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2.集团公司预算调整应坚持的原则
(1)预算调整应当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和现实状况,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2)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合理、可行,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预算调整应当谨慎,调整频率应予以严格控制,年度调整次数应尽量少。
(1) 2011年8月,甲公司就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做出如下安排:
①2011年9月至10月,总经理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②2011年11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计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如获通过,将于11月8日公告董事会会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独立董事意见。
③2011年11月,聘请注册会计师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符台国家关规定等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意见书。
④2011年11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计划,如获通过,即着手准备实施。
(2) 2011年11月2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股权激励计划。甲公司随机开始实施如下计划:
①激励对象:5名中方非独立董事、45名中方高层管理人员、1名外籍董事和15名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共计66人。
②激励方式分为两种:
一是向中万非独立董事和中方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股票期权,涉及的股票数量占公司当前股分的0. 5%。这些激励对象自2012年1月1日(授予日)起,连续服务3年后,可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10000股公司股票,该股票期权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
二是向外籍董事和外藉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分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激励对象自2012年1月1日(授予日)起,连续服务3年后,可按行权时股价高于授予日市价的差额获得公司支付的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
(3) 2012年,没有激励对象离开甲公司;2012正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2013年至2014年有5位中方高层管理人员和1名外籍高层管理人员离开。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2元,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7元,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6元;2012正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5元,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9元,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8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不当之处:甲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总经理和人事部门及财务部}拟定。
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计划②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甲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计通过后一周才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独立董事意见。或: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独立董事意见的时间不符台要求。
计划③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甲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几乎是出具法律意见书。
计划④无不当之处。
近年来,受到顾客个性化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模式的深度影响,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初提出,要从公司战略高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以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项目主要由信息系统开发、供应链及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等组成,预计总投资为2亿元。2015年3月,公司召开了由中、高层人员参加的“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与投融资”专题论证会。部分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财务总监:公司融资应考虑资本成本、项目预期收益等多项因素影响。财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①如果项目举债融资,需向银行借款2亿元,新增债务年利率为8%;②董事会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设的警戒线为70%;③如果项目采用定向增发融资,需增发新股2500万股,预计发行价为8元/股;④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0.95亿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EBIT-EPS无差异分析法原理,判断公司适宜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并说明理由。
理由:依据EBIT-EPS无差异分析法原理,使EPS相等的息税前利润测算方式如下:
解得:EBIT=0.84(亿元);
项目投产后预计公司年息税前利润为0.95亿元,大于0.84亿元。
或:如采用举债融资,则:
可见债务融资后的每股收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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