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2020江苏高级会计师报名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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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高级会计师报名流程是什么?江苏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安排暂未公布。准备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可以参考2019年江苏高会考试报名流程。

我省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310日至29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核

2019325日至30日,考生将相关资料送达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请咨询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审核资料包括下列原件:

1.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其他可以证明考生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和工作属地的材料;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考生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上一年度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网上缴费

2019325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825日至96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资格审核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陆系统更正。

2.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至审核点申请更正处理。

3.缴费后至830日期间,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申请修改,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于830日前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报名系统开放期间,统一更正。

4.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830日以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5.考生资格证书信息采用报考信息,证书的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给大家的内容,如果遇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特种钢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20×7 年为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拟分两阶段投资建设某特种钢生产线,以填补国内空白。该项目第一期计划投资额为 20 亿元,第二期计划投资额为 18 亿元,公司制定了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融资计划。
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 20×7 年 2 月 1 日按面值发行了 2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 2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1%(如果单独按面值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需要设定为 6%),按年计息。同时,每张债券的认购人获得公司派发的 15 份认股权证,权证总量为 30000 万份,该认股权证为欧式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 2:1(即 2 份认股权证可认购 1 股 A 股股票),行权价格为 12 元/股。认股权证存续期为 24 个月(即20×7 年 2 月 1 日至 20×9 年 2 月 1 日),行权期为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五个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假定债券和认股权证发行当日即上市。
公司 20×7 年末 A 股总数为 20 亿股(当年未增资扩股),当年实现净利润 9 亿元。假定公司20×8 年上半年实现基本每股权益 0.30 元,上半年公司股价一直维持在每股 10 元左右。预计认股权证行权期截至前夕,每股认股权证价格将为 1.5 元。
要求:

计算公司为实现第二次融资,其股价至少应当达到的水平;假定公司市盈率维持在 20 倍,计算其 20×8 年基本每股收益至少应当达到的水平。
答案:
解析:
为实现第二次融资,必须促使权证持有人行权,为此股价应当达到的水平 12+1.5*2=15 元;20×8 年基本每股收益应达到的水平: 15/20=0.75 元

甲公司为一家主要从事全方位 IT 服务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2017 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专题会议上,相关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针对目前上市公司频频曝光财务造假案件,提出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作为终极目标。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财务总监:公司应该优化内部环境,严格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
投资总监: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
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订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查工作。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订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我们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 2018 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逐项分析判断上述参会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观点不当。
理由: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证,不是绝对保证。
(2)①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审计委员会是向董事会负责,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②对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监事会是一种层次更高、独立性更高的再监督,是对董事会监督。
(3)“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观点不当。
理由: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不得由董事长一人审核批准。
(4)“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
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实行联签制度)。
(5)①“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②“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①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观点不当。
理由:企业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侧重对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进行
评价。
②内审总监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理由:内部
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不当。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但必须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司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1),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1)处理正确。根据合营安排的规定,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B 的同意。合同安排条款要求至少需要 75%表决权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意味着光明能源和 B 共同控制该安排,因为没有光明能源或 B 的同意,无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这也是唯一能够形成形成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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