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快来了解一下北京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吧!

发布时间:2020-04-14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北京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北京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明确了!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时间飞逝,尽早备考,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大家要抓住这段备考的黄金时间,不要白白浪费哦!已报名高会考生抓紧时间学习吧!

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3年内有效。

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

了解完考试时间,我们再来看看学习方法。在备考时,我们可以通过预习阶段对本课程的理解,在基础阶段应该认真全面掌握考试内容,而学习重点就是结合大纲的内容将教材知识从头到尾细致的学习一遍,这样学习效果会更好。

任何一门课程的学习都需要考生熟悉教材,而高会是开卷考试,更需要熟读教材。根据历年考试情况来看,本科目中概念、模型、原理性的知识较多,所以更需要考生认真研读教材,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知识框架。

此外,考生还可以通过一遍或者若干遍的教材研读,建立起知识框架,掌握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结合预习效果,对于已经掌握的知识进行巩固。对于没有掌握好的细节内容进行深化研究,消化重点难点的知识。对于考生们来说,这是将知识从教材内容转化为自身学识的必经过程。 

另外,小伙伴们还需要注意由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是开卷考试,所以一些内容不需要大家记住,但是必须熟知在教材具体什么位置,便于在有限的考试时间中,及时准确找到答案位置。因此,在基础学习阶段就需要全面熟悉教材,整体复习高会考试所有知识。

考试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积累点滴。压力之下,每个人难免都会有紧张焦虑的时候,这个时候一定要学会放松情绪,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效率,最终到达圆满的终点。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北京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已知某投资项目各年的有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要求:计算该项目的内含报酬率。

答案:
解析:
NPV=500×(P/F,i,1)+400×(P/F,i,2)+300×(P/F,i,3)+100×(P/F,i,4)-1000=0
采用试误法(逐步测试法):
(1)使用15%进行测试:NPV=-8.33
(2)使用14%进行测试:NPV=8.08
经过以上试算,可以看出该方案的内含报酬率在14%~15%之间。采用内插法确定:

解之得:IRR=14.49%

 加强流程管控,降低运营成本。为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销售净利率,建议采用下列控制措施“降成本”:
  ①在大宗原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低价者中标的原则;……。
  要求:
  指出资料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不当之处:“大宗原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低价者中标的原则”的表述不当。
  理由:公司选择供应商应当综合评价其提供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信息。

(1)2×1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从本集团外部购入丙公司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能够对丙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
  (2)2×15年1月1日,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以银行存款4500万元购入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80%股权,2×13年1月至2×14年12月31日,丙公司按照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按照购买日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要求:计算乙公司购入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多少?

答案:
解析:
乙公司购入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5000+1200)×80%+1000(商誉)=5960(万元)

(2014年)甲事业单位审计处对本单位2014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财务处确认收入以业务部门提供的收入通知单为依据,未附相应的合同协议。审计处认为,收入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存在疏漏,无法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应进行整改。
  要求:判断此观点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观点正确。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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