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条件是什么?要求高吗?

发布时间:2020-01-15


高级会计师考试可谓师会计职称考试中要求最严格的,不仅要求工作年限、学历、中级职称等条件,包括要求考生的学历以及工作年限。2020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还未发布,但可以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报考条件。将要报考的小伙伴们不要被吓到哦,我们一起来看看2019年的报考条件吧。

参考2019年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019年报名时间为3月10—30日,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参考2019年的报考条件,你符合条件吗?想要报考的小伙伴快快准备起来吧。说不定,下一个成为高级会计师的人就是你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接受委托对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和 D 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审计,并于 2015 年 4 月对找 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资料如下:
(1)A 公司。A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并购实现对 A1 公司的全资控股,交易前 A 公司与 A1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A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范围。
(2)B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B 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①审计委员会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②高级下属子公司 B1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C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C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下列事项:①C 公司自 2014 年陆续发生多起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C 公司与 2014 年 12 月底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C 公司内部控制收册》,②C 公司限制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某类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且未提出正当理由。甲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D 公司。D 公司为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D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D 公司策略交易系统的某模块存在重大技术设计缺陷,但该重大缺陷不影响 D 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说明资料(2)中事项①至③可能
产生的主要风险;并针对每项主要风险,分别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答案:
解析:
(1)事项①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是:审计委员会未能发挥监督职能,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1 分)控制措施:董事会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1 分)
(2)事项②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是: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态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1 分)控制措施:①企业应当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措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1 分)
②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或: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1 分)
③企业应当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0.5 分)
(3)事项③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是: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1 分)控制措施:企业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不得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1 分)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计算光明能源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的账面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剩余40%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2010年6月30日的初始投资成本=5700-1900=3800(万元),
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4000 万元,应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 20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
贷:盈余公积 2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3800
剩余 40%的部分按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200/2+1600)+1200/20*1.5+400/10*1.5}*40%=9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40
贷:盈余公积 9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46

2019年1月,甲事业单位累计发生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事业收入3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业务活动费用400万元、单位管理费用60万元。因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权益法调整金额10万元;1月末,甲事业单位将各类收入的本月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增加本期盈余811万元,同时将各类费用本月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减少本期盈余460万元。

答案:
解析:
甲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存在不恰当。
  理由:因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权益法调整金额10万元,不属于收入,属于净资产;1月末,甲事业单位将各类收入的本月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应增加本期盈余8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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