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1-16


还在为不知道考什么而发愁吗?想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吗?想了却多年来的心愿吗?考场形势愈发严峻,竞争也愈发激烈,所以,细节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你的成败。那么,接下来,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有哪些吧!

考试科目有:

《中级会计实务》据了解这一科考试也是最难的一科,所以需要花费时间要更多;

《财务管理》难度适中,所以大部分考生最后考这一科;

《经济法》在三个科目中偏简单,因为里面大多涉及法律条款,纯记忆即可。

各科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其中三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各位考生要多多留意考区消息通知啊。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且严格执行,不要偷懒,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2020年考试时间也临近了,关注最新消息。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某年8月18日人民法院作出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的裁定,并于同年8月25日予以公告。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为60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乙公司为甲公司债权人,享有15万元的债权,因为未收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的通知,同时也未看到人民法院的公告,因此在60日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进行了一次分配后,才提出债权申报,乙公司的债权申报是否有效?管理人应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正确答案:
乙公司的债权申报有效,管理人应接受其债权申报,但是乙公司只能参与未分配的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包括法定申报期限和延展申报期限。法定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确定申报期限为60日,在该60日的申报期内乙公司未申报债权,而是在破产财产进行了一次分配后提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延展申报规定,接受其债权申报,符合规定。但是已分配的破产财产对乙公司不再补充分配,乙公司只能就未分配的剩余破产财产依法按比例进行分配。 

产品成本预算的编制基础不包括( )。

A.生产预算

B.直接材料

C.制造费用

D.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D
产品成本预算需要在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和制造费用预算的基础上编制。

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控制要素的有( )。

A.目标设定

B.风险评估

C.监控

D.风险应对

正确答案:ABCD
财务控制的要素包括:控制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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