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
发布时间:2022-02-19
信息采集是报考中级会计考试的重要步骤,考生切不可忽视!多个地区明确规定报名前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哪些地区需要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速来围观!
2022年报考中级会计考试需要信息采集的地区:
1、黑龙江:3月9日前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www.ljkjw.gov.cn/
2、山东:报名前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foreignPage.html
3、广东:报名前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redirect=%2Finfors
4、江苏:务必于报名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kj.jscz.gov.cn
5、辽宁:先信息采集,采集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信息采集网址: http://218.60.151.138/webAuthAdmin/authentication/require/login
6、陕西:所有报考人员应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
信息采集网址:http://1.85.55.198:9090/credit/api/v1/shannxi/credit/checkCode.do?renew=true&flag=false&client_id=1F3PYKEYTLXCKW
7、安徽:信息采集或变更务必于2022年3月29日前完成
信息采集网址:http://39.145.0.238:8801/web/#/home
8、浙江:未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无法参加考试报名
信息采集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
9、湖南: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信息采集网址: http://220.168.30.69:6015/web/#/login?redirect=%2Fpersonal%2Fbusiness
10、河南:须在报名开始日期一周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 https://login.hnzwfw.gov.cn/tacs-uc/login/index?refer=na&backUrl=
11、天津: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
信息采集网址:tjkj.cz.tj.gov.cn
12、河北: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rygl.hebcz.cn/
13、内蒙古:必须完成2019年以来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s://cxda.nmgacc.cn/acms/portal/web/info_collect_login.jsp?site=global&column_code=003001004001
14、甘肃: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信息采集网址:http://61.178.59.143:82/account-collect-client-gs/index.html
15、新疆:报考人员需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s://kjgl.xjcz.gov.cn/accNet/
16、湖北:所有报考人员应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czt.hubei.gov.cn/
17、吉林: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登录”按钮,确认信息采集情况
信息采集网址:http://cztkj.jl.gov.cn
18、贵州:考试报名前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42.123.101.56:7001/#/login?redirect=%2Finfors
19、青海:必须在青海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网址:http://114.116.9.227:8088/index
20、上海:需要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信息采集网址: 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地区必须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报考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相关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也可以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一直更新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从成熟的证券市场来看,企业的筹资优序模式首先是内部筹资,其次是借款、发行债券、可转换债券,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 )
从成熟的证券市场来看,企业的筹资优序模式首先是内部筹资,其次是借款、发行债券、可转换债券,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征人的是( )。
A.税务局
B.公司市场部
C.国有企业
D.中国红十字会
本题考核保证人资格。按照《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二)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个;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9.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59.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一)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6.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房屋出现倒塌危险的,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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