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3月份报名,科目要这么选!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根据往年经验来看,报名时间可能是在2020年3月份,虽然现在距离报名现在还有一段时间,但现在就应该了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啦!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搭配吧,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中级会计实务》搭配《财务管理》这是将最难的两个科目放在一起,不要担心时间不够用,对自己没信心,给自己一点压力,谁还没个小宇宙还是咋的。这样有助于提高学习自觉性;

2. 《中级会计实务》搭配《经济法》,一难一简,搭配在一起,可起到中和效果,《中级会计实务》理解性内容较多,《经济法》记忆性内容较多,这两科搭配,穿插着学习,还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3. 《财务管理》搭配《经济法》,这两个科目相对来说没有《中级会计实务》难度大,所以先考过这两科,不仅是一针强心剂,同时,也能抽出更多时间备考《中级会计实务》;

两年通关的组合方案,对于时间和基础的要求不是很高,因此适用于上班族考生、考过注会或初级类似科目的考生、妈妈级考生想要参加中级会计报名考试以及备考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较弱的考生。

以上就是关于科目搭配的全部内容啦,相信大家都对自身有足够的了解,选择哪个方案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制定适合自己的备考计划。同时,也要关注考区通知的具体报名时间,可千万不能错过。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每年应交纳会费200元,交纳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未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下年度自动失去会员资格。该社会团体共有会员1000人。至2009年12月31日,800人交纳当年会费,150人交纳了2009年度至2011年度的会费,50人尚未交纳当年会费,该社会团体2009年度应确认的会费收入为( )元。

A.190000

B.200000

C.250000

D.260000

正确答案:A
解析:有50人的会费没有收到,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的会费收入=200×(800+150)=190000(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ABCD
本题的四个选项说法均是正确的。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 )科目结算财政资金。

A.财政补助收入

B.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C.财政应返还额度

D.拨人经费

正确答案:B
解析: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

(1)甲以劳务出资;乙和丙以现金出资;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

(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由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及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要求:简述上述合伙协议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不得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丁对其出资的房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其出资的房产也不属于合伙企业所有,因此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是不符合规定的。    
  (2)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民事责任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1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而,合伙协议中约定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对退伙人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仍应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债权人必须在5年内提出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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