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平顶山暂停中级会计证书现场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很多小伙伴已经在2019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通过了所有科目,目前只需要等待领取证书就可以了。但是受此次疫情影响,平顶山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事项的通知》,对此公告还不知情的小伙伴还不快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同前往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证会计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有效运转,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管理有关事项及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报名。原定于2月1日截止的申报时间及3月14日的笔试时间因疫情适当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员申请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资料发至邮箱 。

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9年度)现场领取暂缓办理。中级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请关注本地网站通知。

三、2019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纸质资料暂缓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因特殊情况有急需的,可与省财政厅联系,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由、详细地址等发至邮箱,确认后将采用EMS寄送。

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及年度报备等业务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备案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程序等,可在“河南省财政厅”官网中的“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常用表格和文件也可在“河南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专栏进行查阅下载。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等业务的办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以PDF格式上传。

(三)凡涉及申领证书或证书更换的,全部采取邮政EMS邮寄方式进行。

五、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和年度备案等业务办理,各审批机构要通过网上办理,证书发放可采用邮寄或定点领取方式。

六、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已经发布,有关报名条件请查阅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网站,请符合条件的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纸质申请表可采用邮寄方式。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和工作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发布,请予以关注。原计划组织的有关培训延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将有关会计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公告。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事项的通知》全部内容,望广大考生周知并相互转告。因为此次疫情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现场领取工作已经暂停,具体恢复时间待定,因此请大家不要忘记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 )。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D.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

正确答案:C
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巨额亏损,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巨额亏损,这一事项虽然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企业发生巨额亏损将会对企业报告期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属于非调整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及时披露该事项,以便为投资者或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信息。

考核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川特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四川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0年为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投资建设某特种钢生产线,以填补国内空白。该项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动工兴建,计划投资额为10000万元,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经有关部门批准,四川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发行价款1000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息为3%,利息在年末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20股普通股(按5元债券面值转换为一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四川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8%。假定不考虑发行债券的佣金.手续费等其他相关因素。

四川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如下:2010年1月1日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5000万元,2011年12月末支付5000万元。该特种钢生产线于2011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假设不考虑闲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

2012年1月1日,四川公司股票上涨幅度较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80%转为四川公司的股份。

已知(P/S,8%,3)=0.7938;(P/A,8%,3)=2.5771.

【要求】

(l)编制四川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2)确定四川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并编制2010

年末计提利息和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3)编制四川公司2011年末计提利息和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4)编制四川公司2012年初将债券转为股份时的会计分录。

(5)编制四川公司2012年末计提利息和支付债券本息的会计分录。

(要求写出应付债券的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答案】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将收到的发行价格总额分拆为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
负债成分公允价值=10000×(P/S,8%,3)+10000×3%×(P/A,8%,3)=10000×0.7938+300×2.5771=7938+773.13=8711.13(万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10000-8711.13=1288.87(万元)。2010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1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1288.87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l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88.87
(2)该笔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2010年1月1日一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应付利息=债券面值10000×票面利率3%×期限1=300(万元);
2010年利息费用=应付债券期初摊余成本8711.13×实际利率8%×期限1=696.89(万元)。2010年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696.89
贷:应付利息3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396.89
年末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300
贷:银行存款300
(3)2011年应付利息=债券面值10000×票面利率3%×期限1:300(万元);2011年利息费用=应付债券期初摊余成本(8711.13+396.89)×实际利率8%×期限l=728.64(万元)。2011年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728.64
贷:应付利息3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28.64
年末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300
贷:银行存款300
(4)转换的股份数=转换的债券面值(10000×80%)/换股率5=1600(万股)。转换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80%)8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88.87×80%)1031.1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63.34×8%)=370.67
股本(1600×l)1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060.43
注:2011年末利息调整余额=1288.87-396.89-428.64=463.34(万元)
(5)2012年应付利息=债券面值(10000×20%)×票面利率3%×期限1=60(万元);2012年利息费用=应付利息+利息调整余额:60+463.34×20%=152.67(万元)。2012年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借:财务费用152.67
贷:应付利息6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63.34×20%)92.67
支付债券本息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000
应付利息60
贷:银行存款2060

2004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10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04年7月2日乙公司付货,2004年7月11日甲公司交付货款。乙公司如期付货,但甲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2004年7月21日乙公司上门催讨货款,甲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乙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 ,没有再提起甲公司欠款之事。2006年6月11日发生地震,9月21日乙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06年10月,乙公司再次提起甲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乙公司认为虽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另一债权人丙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的申请,2006年11月2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甲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2004年6月21日甲公司以自己价值30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3年。②2004年11月1日甲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并以丁公司作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6个月,向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1年。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06年3月2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③丙公司为甲公司清偿债务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5年5月21日曾欠甲公司债务60万元,丙公司向清算组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工商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3)丙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为什么?

(4)建设银行享有的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正确。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构成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乙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1日,但2006年6月11日地震,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引起诉效的中止。 
(2)工商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工商银行的债权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商银行的债权有甲公司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所以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3)丙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其对破产人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剩余的20万元为破产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4)建设银行享有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150万元。由于甲公司办公楼作价300万元,除去为工商银行贷款抵押的150万元后,尚余150万元。此150万元应属于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建设银行提供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属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建设银行的200万元债权中,150万元属于优先受偿权,其余50万元属破产债权应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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