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10月9日-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10-10


对于河南省刚刚拿到会计证书和进入会计行业不久的新人来说,可能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还不清楚,各地有各地的政策,采集的时间也不一样,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河南省关于2020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相关信息吧!具体公告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员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二) 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根据有关规定,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学或实习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三、采集时间

(一)集中采集阶段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随时进行更新。

四、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或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等方式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五、其他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会计人员切身利益,是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训及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的重要抓手。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指导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4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2020年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哦!

原文链接:http://www.hncz.gov.cn/2020/1009/18635.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下,月末“制造费用”科目只会有借方余额。 ( )

正确答案:×
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下,由于分配率是计划的,而不是实际的,所以各月发票的制造费用和当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就会不一致。如果某月分配的制造费用大于分配前“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余额,“制造费用”科目月末就有贷方余额;如果某月分配的制造费用小于分配前“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余额,“制造费用”科目月末就有借方余额。

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批发、零售商品

B.进购货物

C.转让土地使用权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企业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将该应付票据 ( ) 。

A.转作短期借款

B.转作应付账款

C.转作其他应付款

D.仅做备查登记

正确答案:B
企业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不能如期支付的,应在票据到期时,将“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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