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有不少地区的小伙伴已经领取到初级会计证书了,河北辛集的小伙伴也可以领取初级会计证书了,快来看看。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第一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本次证书发放的范围为:
1、2019年度报名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且在6月17日至6月29日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
2、2020年度报名,2021年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领取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辛集市西华北路147号财政局一楼会计事务科(108室)
咨询电话:0311-83222394
四、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自觉佩戴口罩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
2、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六、需说明的事项
1、如确需他人代领的,除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证时领取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要妥善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辛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以上就是河北辛集领取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的相关事项,已经考过的小伙伴,赶快去领取。想了解更多关于初级会计信息的,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xj/202112/t20211215_1520624.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作为扣除项目的是(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C.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本题各选项均可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某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3月,该超市销售商品收入(含增值税)51500元。已知其增值税征收率为3%,该超市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A.2060
B.1500
C.1545
D.8755
本题考核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1.500÷(1+3%)X 3%=1500(元)。
已收到发票,但尚未到达企业的原材料可以确认为资产。( )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产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虽然没有收到货物,但只要企业有控制权,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就可以确认为资产。
下列凭证中,只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是( )。
A.收款凭证
B.付款凭证
C.转账凭证
D.通用记账凭证
【解析】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而通用凭证则可以运用于所有的凭证,它包括转账凭证、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3-14
- 2020-01-15
- 2021-01-17
- 2019-08-10
- 2021-11-28
- 2019-08-18
- 2019-07-11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02
- 2020-01-02
- 2021-11-22
- 2020-01-15
- 2019-10-23
- 2021-05-03
- 2020-01-02
- 2019-01-0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8-02-06
- 2020-01-15
- 2020-01-02
- 2021-12-13
- 2020-01-15
- 2020-01-03
- 2020-01-15
- 2021-09-09
- 2019-10-16
- 2021-10-17
- 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