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2020年度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1月18日开始

发布时间:2021-01-16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公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通过考试的考生比较关心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一下,湖北省鄂州市关于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鄂州市会计考办。

地址:古城路48号3楼302室,联系电话:0711-3255222

发证的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段内。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

五、其它事项。

1.考试通过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2.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4.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领取时间与携带的资料,避免因漏带资料错过证书领取哦!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czj.ezhou.gov.cn/ztzl/czglygg/hjgl/202101/t20210118_379459.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推举甲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丁为合伙企业的会计。同时协议还规定,甲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总标的超过100万元的,均先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行。

(2) 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将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一部分转让给乙,并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另一部分转让给A,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 甲代表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一价值为200万元的供货合同。由B公司预付30万元的定金,合伙企业收到定金后一个月内发出全部货物。实际合同履行时,B公司按期支付30万元的定金,但合伙企业一直未能供货,合同手续齐全,过程合法。

(4) B公司经过了解,发现合伙企业会计记录掩盖了严重亏损、无力履行合同的事实,从而引起纠纷,并出现以下分歧性意见:

①合伙人乙认为甲与B公司签订合同违反了合伙企业内部的规定,该合同无效,故合伙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合伙人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会计记录真实与否无关紧要。

③A认为该项合同是在自己入伙之前签订的,一切损失与自己无关。

④丁认为丙在向乙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所有损失应由丙一人承担。

⑤B公司认为因为合伙企业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45万元,合伙企业除应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支付赔偿金45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会计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评点以上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 乙的观点不正确。合伙企业内部的规定不能用于对抗善意的第三人。B公司属于善意的第三人故该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甲由于违反合伙企业内部事务的约定而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赔偿给合伙企业。 (2) 甲的观点错误。我国会计法规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无论有无独立法人资格均应依法建账并由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伙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应按会计法规定予以处罚。 (3) A的观点错误。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丁的观点错误。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内部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无须其他合伙人同意但丙应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B公司的观点错误。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 60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
(1) 乙的观点不正确。合伙企业内部的规定不能用于对抗善意的第三人。B公司属于善意的第三人,故该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甲由于违反合伙企业内部事务的约定而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赔偿给合伙企业。 (2) 甲的观点错误。我国会计法规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无论有无独立法人资格,均应依法建账,并由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伙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应按会计法规定予以处罚。 (3) A的观点错误。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丁的观点错误。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内部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无须其他合伙人同意,但丙应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B公司的观点错误。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 60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26%,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A.17

B.21.42

C.26.18

D.30.6

答案:D解析:进口货物如果缴纳消费税,则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组成的计税价格中含有消费税税款。进口环节应纳关税税额=100×26%=26(万元);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26)÷(1——30%)×30%=54(万元);组成计税价格=(100+26+54)=180(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180×17%=30.6(万元)

下列有关收入确认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有( )。

A.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B.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扣除回收商品价款的差额确认收入

C.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可以在收到货款时确认

D.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BC
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应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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