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看!关于2020年江苏初级会计师的报名入口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0-01-17


随着时间流逝,2020年江苏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来了,相信有很多的小伙伴都准备报名参加,但是却不知道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入口?接下来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大家吧。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首次报考人员: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前一年参加过职称考试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交费(跨级报考的需要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注意事项:

通常考试报名时,会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上面写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常考前一个月左右,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还会发给印有考场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的小条。建议考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和毕业证、会计证放在一起,就不易丢失),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和考场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最好一直保留到成绩查询和领取合格证之时。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江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入口,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自己的学习计划,并且按照计划学习,希望大家能够早日取得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20×7年3月31日,乙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该存货至完工产成品估计还将发生成本为2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2万元,估计用该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售价110万元。假定乙存货月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0,20×7年3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A. -10

B.0

C.10

D.12

正确答案:D

下列各项,属于期间费用的有( )

A.董事会会费

B.劳动保险费

C.销售人员工资

D.季节性停工损失

正确答案:ABC
解析:董事会会费、劳动保险费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工资应计入营业费用,季节性停工损失应计入制造费用,因此本题中属于期间费用的有ABC三项。

一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10万元,5月19日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付款人应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

A.10000元

B.5000元

C.1000元

D.5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的,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100000×5%=5000(元)。

某企业2007年按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进行了2006年纳税申报,并缴纳了该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在纳税申报资料中显示:该企业2006年营业收入l40万元,营业支出120万元,缴纳的营业税为7万元,缴纳的所得税为4.29万元。2007年,税务机关在年度税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通过伪造记账凭证等手段,隐瞒了实际收入和支出的事实。经查实该企业2006年实际营业收入为150万元,营业支出为ll0万元。另外,经查实,2005年该企业偷税4.1万元,一直未处理。假设该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所得税税率25%,其他税费本题暂不考虑。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该企业采取伪造记账凭证等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如偷税,偷税额是多少?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如何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
(1)该企业采取伪造记账凭证等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2)该企业偷税数额如下:
偷税额(营业税)=(150-140)×5%=0.5(万元)
偷税额(所得税)=[(150-110)-(140-120)-0.5]×33%-19.5×25%=4.88(万元)
该企业2006年偷税数额合计=4.88+0.5=5.38(万元)
该企业2006年、2005年偷税数额累计=5.38+4.1=9.48(万元)。
(3)该企业2006年实际应纳税额=(7+0.5)+(4.29+4.88)=16.67(万元)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为:(9.48-2-16.67)×100%=56.87%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规定,通过虚假手段,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l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即构成偷税罪。该企业偷税数额累计11.04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56.87%,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 11.04万元,并对单位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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