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就公布吗?

发布时间:2021-11-1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一般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会有成绩单吗?2022年度的初级会计考试正在备考季,很多首次报考的小伙伴都很关心,明年考完试后成绩怎么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参考2021年的成绩查询安排给大家讲解一下。

1.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多久?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且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初级会计考试一般是每年11月报名,次年五月考试,那参考2021年的日程安排,预计2022年的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也是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公布。

2. 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3.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步骤?

1)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成绩查询”;

2)选择“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

3)选择报考的省市,填写证件号(身份证号码或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填写为大写字母"X)和姓名,点击“登录并查询查询”。

4.成绩查询网址无法登陆怎么办?

根据往年初级会计考生查成绩的经历来看,由于成绩公布后登陆查询的人数较多,可能会因为网速太慢、系统繁忙等原因导致无法登陆网站,建议考生们可以避开高峰期再行查询。

5.准考证号不记得了怎么办?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可以用身份证或者准考证号+姓名查询,成绩查询时只需填写一项证件号,所以准考证号不记得也可以使用身份证进行查询的。在此也建议各位考生最好记录一下自己的准考证号,以备后续不时之需。

6.多少分才能通过考试?

初级会计考试各科的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考生两个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即通过考试。

7.初级会计考试只通过一科,成绩可以保留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年仅进行一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科通过才能领取合格证书,如未全科通过,已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不予保留。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小伙伴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备考和报名,要注意规划好时间学习。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工业企业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有( )。

A.对外销售材料收入

B.出售专利所有权收入

C.处置营业用房净收益

D.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

正确答案:AD
选项B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和选项C处置营业用房都是非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处置净损益要记入到营业外收支中,不记入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其在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在本年度最终计算的应纳税税所得额为60万元。该企业应补缴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为( )。

A.13.2万元

B.19.8万元

C.6.6万元

D.33万元

正确答案:C
每季预缴税款为40×1/4×33%,共预缴13.2万元,年终汇算税款为60×33%,即19.8万元,应补缴两者之间的差额。

下列各项中,能够使企业资产总额减少的是( )。

A.向银行借款

B.向银行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

C.以银行存款偿还借款

D.接受投资者投入现金

正确答案:C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3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同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5)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当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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