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云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15


现在许多在读的大学生小伙伴都已经知道到了初级会计职称对于自己的重要性了而且都在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默默的努力,其中有自考本科学历的小伙伴想知道可不可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现在就可以告诉他们答案!

首先看一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吧:

2020年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综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是可以报考的。

这个时候想必你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了吧?对!自考本科学历的那一些小伙伴都可以参加初级会计职称了,因为都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生,既然如此那在考试的时候就破釜沉舟的干一仗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放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是( )

A.车船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车辆购置税

D.车船使用牌照税

正确答案:C

 中央税,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国务院立法或法规、收入划归中央政府征收管理的税收。包括:关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特定的期间内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驳回起诉,否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该继续审理,该提交的期间为( )。

A.一方起诉的同时

B.人民法院受理后

C.首次开庭前

D.一审判决前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仲裁程序。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9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可以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9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17

B.90

C.105.3

D.103.19

答案:C
解析:甲公司9月2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100×(1-10%)×(1+17%)=1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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