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15


一些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还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那么可能在这些小伙伴心里有一个小疑问那就是大学生在校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呢?到现在为止这些小伙伴都知道了吗?

首先呢我们来看一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1、想要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就必须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看到了吧?这就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所必须的报考条件,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其中的第四条: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不管是不是公立大学只要你所毕业高中获得的学历是教育部所认准的高中学历那你就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企业中,可以在银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 )。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008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5日

B.自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25日

C.自2008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D.自2008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中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本题中,乙出差遇险虽属不可抗力,但没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仍为1年。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的当天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D.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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