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职称的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29


会计中级职称的报名条件?


最佳答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业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生产多种产品的,制造费用可以选用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请参见教材241页的倒数第二段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票面总值6 000万元,决定由乙证券公司代销。双方约定:证券的代销期限为60日;采用溢价发行,发行价格由甲公司和乙证券公司协商确定。乙证券公司在代销期内,为本公司预留了甲公司l0%的股票。代销期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达到了拟发行数量的55%。部分投资人认为甲公司应退还股款,甲公司不同意。

要求: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决定由乙证券公司代销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和乙证券公司约定的代销期和发行价格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乙证券公司在代销期内,为本公司预留了甲公司的股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4)部分投资人认为甲公司应退还股款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决定由乙证券公司代销不合法。因为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2)甲公司和乙证券公司约定的代销期和发行价格合法。因为证券法规定,证券的代销、
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3)乙证券公司在代销期内,为本公司预留了甲公司的股票不合法。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
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4)部分投资人认为甲公司应退还股款合法。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甲公司2013年取得一项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个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

A.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进行科学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A
(1)选项B: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D: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向申请实施专利技术的申请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证的制度,此种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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