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理工科的考注册会计师靠谱吗?我妈说让我从大...

发布时间:2021-03-20


请问理工科的考注册会计师靠谱吗?我妈说让我从大一开始准备考注册会计师,还说什么等到大学毕业才能考。她说这个东西以后很有用






最佳答案

你好楼主,大家都说注会难考 其实除了《会计》《审计》这两门比较难外
最大的原因是 注会考试科目多,不好把握学习考试的节奏 容易给自己的压力过大或过小 造成考试通不过
注会考试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部分
专业阶段要在5年以内考过6门
会计 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 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其中 会计 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 这几门课计算较多 属于偏理的科目
而 经济法 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主要靠背诵 属于偏文的科目
其实最好的复习时间 建议是1年
也就是 如果大四毕业考试 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准备就好了
提前准备到时候也都忘得差不多了 还容易学成半吊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针对识别出的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下列各项中,应当与治理层沟通的有( )。

A.这些事项或情况是否构成重大不确定性
B.财务报表披露是否充分
C.在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适当
D.对该事项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不必与治理层沟通。

张某、马某、孙某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兼营商业零售。经协商三方拟订了公司的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张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马某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孙某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A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于2007年2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上经全体股东表决权的70.66%通过,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同年2月18日通知了甲、乙、丙、丁四位债权人,并于2月25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3月16日甲、乙、丙三位债权人均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按照规定向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4月11日丁债权人也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2006年5月8日A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有关的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金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通知债权人、发布公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应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1)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本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②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股东以现金出资30万元,为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是符合规定的。
(2)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3)该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题该公司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也是符合规定的。
(4)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本题中A公司在作此项表决时,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同意了,所以这是符合规定的。
(5)A公司通知债权人的时间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在作出合并决议后,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题中A公司于2月25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这是符合规定的。
(6)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应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A公司对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是符合规定的。由于丁债权人向A公司提出的要求已超过了30日的期限,因此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样是符合规定的。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

A.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分析法改为余额百分比法
B.存货期末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C.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由2%改为5%
D.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由33%降低为25%
答案:A,C
解析:
选项B,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D,所得税税率的变更,既不是会计政策变更,也不是会计估计变更,但是它要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所得税的确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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