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律史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能够通过六门...

发布时间:2021-07-19


我是学法律史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能够通过六门吗?网上很多说法,有没有哪位朋友说具体点呢?


最佳答案

我也是法律史毕业,其实注会大学期间就可以报名。你现在大三了,可以今年报考三门,然后明年再考三门。这样会轻松许多的。大学期间报名的只要开个证明就可以了,让你们系的教务处开一个在校证明现场确认的时候交上去就可以了。去年是这样,不知道今年怎么样。其实一次过六门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要学习时间充足合理,拿出高考时的精神,注会一次过六门并不是不可高攀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下列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有( )。

A.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B.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C.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三个月

D.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007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7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8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7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8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8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4)D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因为该合同虽然没有A公司的签章但A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接受所以合同成立。 (2)C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C公司是从B公司分立出来的公司分立前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企业分别享受和分别承担。《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3)首先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违约金为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A公司又确实违约了所以C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其次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4)D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一担保合同虽然是A公司虚构出来的但对于B公司来说根据A公司出示的委托书和盖有D公司印章的合同其完全有理由相信该保证是真实的这就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B公司是善意第三人故有权要求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A公司追偿。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因为该合同虽然没有A公司的签章,但A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接受,所以合同成立。 (2)C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C公司是从B公司分立出来的,公司分立前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企业分别享受和分别承担。《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3)首先,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违约金为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A公司又确实违约了,所以C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其次,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4)D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一担保合同虽然是A公司虚构出来的,但对于B公司来说,根据A公司出示的委托书和盖有D公司印章的合同,其完全有理由相信该保证是真实的,这就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B公司是善意第三人,故有权要求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A公司追偿。

(已根据 2018年教材修改)下列选取样本的方法中,可以在统计抽样中使用的有()。

A.使用简单随机选样
B.随意选样
C.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
D.系统选样
答案:A,C,D
解析:
选项 B,随意选样仅适用于非统计抽样。在使用统计抽样时,运用随意选样是不恰当的,因为注册会计师无法量化选取样本的概率。

甲企业位于某经济落后地区,2017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018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8年4月该企业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已知该地区适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税额,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税额标准。则甲企业2018年应该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0
B.315元
C.945元
D.1260元
答案:B
解析:
本题包括以下三个考点。
考点1: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考点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当地年固定税额=0.9×(1-30%)=0.63(元/平方米)。
考点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补税的计算。
该企业应补税=(2000-1500)×0.63=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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