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律史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能够通过六门...
发布时间:2021-07-19
我是学法律史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能够通过六门吗?网上很多说法,有没有哪位朋友说具体点呢?
最佳答案
我也是法律史毕业,其实注会大学期间就可以报名。你现在大三了,可以今年报考三门,然后明年再考三门。这样会轻松许多的。大学期间报名的只要开个证明就可以了,让你们系的教务处开一个在校证明现场确认的时候交上去就可以了。去年是这样,不知道今年怎么样。其实一次过六门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要学习时间充足合理,拿出高考时的精神,注会一次过六门并不是不可高攀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下列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有( )。
A.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B.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C.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三个月
D.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解析:(1)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007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7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8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7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8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8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4)D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因为该合同虽然没有A公司的签章,但A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接受,所以合同成立。 (2)C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C公司是从B公司分立出来的,公司分立前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企业分别享受和分别承担。《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3)首先,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违约金为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A公司又确实违约了,所以C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其次,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4)D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一担保合同虽然是A公司虚构出来的,但对于B公司来说,根据A公司出示的委托书和盖有D公司印章的合同,其完全有理由相信该保证是真实的,这就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B公司是善意第三人,故有权要求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A公司追偿。
B.随意选样
C.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
D.系统选样
B.315元
C.945元
D.1260元
考点1: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考点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当地年固定税额=0.9×(1-30%)=0.63(元/平方米)。
考点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补税的计算。
该企业应补税=(2000-1500)×0.63=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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