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财政学的,没有会计基础考注册会计师,会计...
发布时间:2021-07-20
我是学财政学的,没有会计基础考注册会计师,会计和审计如何学习(学习方法)?
最佳答案
1 建议:建议是先考会计,把会计过了再考虑别的
2原因:审计虽然有些抽象,但毕竟是流程化的,需要会计基础,所以一般是放在后面的。
而会计中的一些章节,例如收入费用等有经验的几乎可以掠过,但是像其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需要理解了,如果光是为了应付考试,这点多做题也没什么难的。关键是像合并企业会计报表就需要实战经验了,首先这需要前面的编制三大报表的基础,对于编制过的没问题,但是没基础的可能会看的云里雾里,这就更别提里面许多科目需要以前章节的理解了。然后注会考试就是考的理解,考题都是串联几章得知识点的,所以需要很好的基础
3 学习方法:在网络上找些课件听是最好的,会计就是这样,老师讲的也是这些,但是听一遍就是不一样;另外多在网上提问,能结合一些实际工作中用到的就更事半功倍了;第二,必须多做题,题做多了如果不理解也能过,因为毕竟考试是考试;第三,背诵是必须的,但是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来;第四,还是要多练手做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甲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租期3年,但甲丁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
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何时从乙公司处取得货车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是否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并说明理由。
(3)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对货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6)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在实现抵押权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2)并不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根据规定,租期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未采取书面形式并不导致合同无效,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3)有权。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甲公司将货车转让给戊公司后,原租赁合同对戊公司继续有效。
(4)有权。根据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戊公司解除合同后,即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
(5)不享有。根据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
(6)有权。根据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只能就剩余价款主张优先受偿。
(7)是200万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拍卖得款1200万元,要减去办公楼对应的350万,然后先支付650万元土地出让金,乙公司仅对剩余的200万元优先受偿。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无须再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无须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也无须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B.环境保护税税率为统一比例税率
C.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归地方
D.机动车和船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时免征环境保护税
E.环境保护税是原有的排污费“费改税”平移过来的税收
B. 150
C. 200
D.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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