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二本学员毕业的,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想问...

发布时间:2021-10-25


我是深圳二本学员毕业的,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想问问,注会考试的合格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最佳答案

我妹妹正在考,我也研究过,发给你看看吧。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被审计单位储存产成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产成品的保管由验收部门负责
B.仓库部门在签收产成品后,将实际入库数量通知会计部门
C.根据签收记录,仓库部门确立了本身应承担的责任,并对验收部门的工作进行验证
D.仓库部门应根据产成品的品质特征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
答案:A
解析:
选项A,产成品的保管应由仓库部门负责。

进行本量利分析时,下列息税前利润的表达式中,正确的有( )。

A.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B.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单位边际贡献×业务量-固定成本
C.息税前利润=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D.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边际贡献率-固定成本
答案:A,C,D
解析:
在进行本量利分析时,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边际贡献-固定成本=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销售收入×边际贡献率-固定成本,所以选项ACD的等式正确。

(2009年)位于城市市区的一家电视机生产企业(以上简称甲企业)和一家百货商场(以下简称乙商场)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销售给乙商场一批电视机,不含税销售额为70万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但尚未给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支付销货运费4万元并取得运输发票。 (2)因乙商场2008年12月份从甲企业购进一批电视机的货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尚未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月乙商场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此笔债务并由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商场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8万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若按同类商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1万元。 (3)甲企业本月依据乙商场上年销售电视机的销售额按1%的比例返还现金5.85万元,甲企业未开具红字发票。乙商场收到返还的现金后,向甲企业开具了普通发票。 (4)甲企业购进一台气缸容量为2.4升的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5)甲企业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金额l8万元、增值税3。06万元。 (6)因甲企业管理不善,从乙商场取得的金银首饰被盗40%。 (7)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8)乙商场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销售家用电器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9)乙商场采购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合计为3.5万元。 (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计算甲企业3月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计算乙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7)计算乙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8)计算乙商场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乙商场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
(1)甲企业3月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7%+1.7+3.06=5.04(万元)
(2)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70×17%-(5.04-1.7×40%)=7.54(万元)
(3)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54×(7%+3%)=0.75(万元)
(4)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抵偿债务应按最高价计算消费税:=11×5%=0.55(万元)
(5)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抵偿债务应按平均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6)乙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10.53-5.85)÷1.17×5%十2.34÷1.17×5%=0.3(万元)
(7)乙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3-5.85)÷1.17×17%+2.34÷1.17×1 7%=1.02(万元)
(8)乙商场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1.7+1.02十[22.6÷1.13×13%+58.5÷1.17×17%]-[-3.5-5.85÷1.17×17%]=11.17(万元)
(9)乙商场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0.55+0.3+11.17)×(7%+3%)=1.20(万元)
【提示】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费不再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