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如何做会计实账?

发布时间:2021-02-04


高级会计师如何做会计实账?


最佳答案

“会计女生成长丛书”里边的几本都是全套账务的实际处理,有四个行业的——商业的《在商店当会计》,服务业的《在广告公司当会计》,施工业的《在建筑公司当会计,有工业的《在工厂当会计》。
包括如何建账,如何做分录,如何记账,如何编制财务报表 还有申报纳税报,都是完整的流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资料一:甲公司为加强流动性管理持有某短期债券组合。当组合中的某支债券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再投资另外的短期债券,以使利息最大化且确保能够取得预算内经营或资本支出对资金的需要。如果需要发生预算外支出(如因应市场变化而发生的企业并购,或遵从政府监管部门临时出台的政策),则可在短期债券到期前处置。甲公司将该短期债券组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资料二:乙公司预计未来3年内存在资本性支出,为此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分散投资于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以便在发生资本性支出时拥有可用资金,其中较大比例的投资的合同存续期均超过3年。乙公司将持有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并将在市场机会呈现时出售金融资产,再将出售所得投资于回报率更高的金融资产。乙公司对负责这些投资的团队考核系基于金融资产组合的整体回报率。乙公司将该投资组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假定甲、乙公司投资的债券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判断甲、乙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甲公司的目标是持有短期债券至到期,目的是满足预算内事项的现金需求,管理层确定其业务模式是持有这些短期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至于到期前可能发生的短期债券处置行为,并不常见,不影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或者:甲公司应当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乙公司是在持续的基础上决定是通过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还是出售金融资产来增加组合的预期回报,直到资本性支出发生需要资金时。乙公司的业务模式是通过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两者来实现其目标。因此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某市卫生局按照工作计划,拟在2011年6月份购买一批专用检测设备(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该种设备本地供应商有一家,国内另外2家供应商在偏远省份。会议决定直接联系本地供应商采购该批设备。

答案:
解析:
该局直接联系本地供应商采购设备的决议不正确。
  理由:该局所采购设备存在多个供应商,不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甲商业银行发放了一笔固定利率贷款,在发放日,甲商业银行以具有匹配条款的利率互换对该贷款进行经济上的套期,将该贷款从固定利率转换成浮动利率。该贷款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但是,甲商业银行在该贷款初始确认时,却直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请问:甲商业银行的做法是否恰当?

答案:
解析:
甲商业银行的做法恰当。理由:如果甲商业银行将该笔贷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该贷款将会产生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利率互换之间的会计错配。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降低按摊余成本计量该贷款将产生的会计错配,从而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分析情形(1),并判断其表述正确与否?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情形(1)处理正确。根据合营安排的规定,尽管光明能源能够否决所有决策,但是光明能源没有控制该安排,因为光明能源需要获得 B 的同意。合同安排条款要求至少需要 75%表决权才能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意味着光明能源和 B 共同控制该安排,因为没有光明能源或 B 的同意,无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这也是唯一能够形成形成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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