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里是计算4年的净现值?为什么不是5年?

发布时间:2021-11-28


老师这里是计算4年的净现值?为什么不是5年?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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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年)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修井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3)支付石油勘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4万元,购买开采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11.19万元。
  (4)承租一栋楼房,一楼作为职工食堂,二楼以上用于厂部研发机构。合约约定,租期5年,不含税租金共计180万元,按年支付。本月支付2019年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3.6万元。
  已知:原油资源税税率8%,本月取得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6)关于该油田企业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自采原油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不缴纳资源税
B.开采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免征资源税
C.应按照开采的原油数量和单价计算缴纳资源税
D.将自产原油用于对外投资应缴纳资源税和增值税
E.销售三次采油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答案:B,D
解析:
(6)选项A,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选项C,应按照销售的原油数量和单价计算缴纳资源税;选项E,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2012年)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为( )。

A.税收立法解释
B.税收司法解释
C.税收行政解释 
D.税收限制解释
答案:B
解析:
税法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定。

共用题干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
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
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88.95
B、90.60
C、345.60
D、369.60
答案:C
解析:
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11500+20)×3%=345.6(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5480-220)×3%=157.8(万元)。
3.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中央空调设备价款不应包含在营业税应计额中。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4.当月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合计=345.6+157.8+40.5+(6400-4000)×5%+5800×5%+2600×(1+20%)÷(1-3%)×3%=1050.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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