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经营所得,又有工资薪金所得,需将两项合并,...

发布时间:2021-11-29


既有经营所得,又有工资薪金所得,需将两项合并,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不合并,分开。
希望我们的答疑能对您有所助益。
祝您生活愉快,帮考祝您考试成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税务师对某酒厂的消费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酒厂销售应税消费品除收取价款外,还收取了其他费用,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费用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A.承运部门将发票开具给购货方而由酒厂收取的代垫运费
B.因购买方延期付款收取的违约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D.因采用新包装材料收取的包装费
E.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资源税中,对销售额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即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选项B)、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选项D)、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选项C)。选项A:属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下列关于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B.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C.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D.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答案:A
解析:
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通过在当前市场价格下创造一项相似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确定评估标的价值的评估方法,叫( )。

A.成本法
B.市场法
C.收益法
D.估值法
答案:A
解析:
成本法是以替代或者重置原则为基础,通过在当前市场价格下创造一项相似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确定评估标的价值的评估方法。

(2019年)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问、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海虹公司间借款合同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
B.长捷公司在本案中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本案保证方式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D.本案借款年利率24%以下能获得法院支持
E.本案借款年利率约定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答案:D
解析:
(1)选项A: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BC: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3)选项DE: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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