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设哪些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21-12-13


注册税务师设哪些考试科目


最佳答案

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注册税务师5门科目需要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考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其中不包括( )。

A.赔礼道歉
B.消除危险
C.吊销营业执照
D.修理、重作、更换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属于行政处罚。

关于定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在签订时生效
B.定金合同应自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
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10%
D.第三人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够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所以选项C错误。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够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所以选项D错误。

(2016年)陈建赴国外学习1年,在国内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014年5月3日,陈建与邻居张增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在陈建出国期间,委托张增为陈建看管房屋。”为处理紧急事务,陈建于5月6日将钥匙及《房产证》交给张增。张增为谋私利,谎称该房屋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将房屋出租给其同事林海。《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转租他人。”5月20日,张增将房屋钥匙交给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张增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一间居室租给朋友王琳。林海与王琳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纳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陈建回国,发现其房屋已被出租。陈建多次向张增、林海、王琳要求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合同租赁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林海拖延支付租金,应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B.张增与林海的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应为2014年5月20日
C.张增与陈建签订的《委托协议》的生效时间应为2014年5月3日
D.林海与王琳之间的转租合同的租赁期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E.林海与王琳之间的转租合同的租赁期应视为1年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延期支付租金的,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C: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并生效。本题中,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委托协议》的生效时间为2014年5月3日。(3)选项DE: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律有( )。

A.《行政诉讼法》
B.《行政强制法》
C.《国家赔偿法》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E.《行政处罚法》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法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监督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国家赔偿法》属于对行政权力后果进行补救的法。所以选项A、C错误。要注意教材中举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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