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有综合科目吗

发布时间:2021-01-06


税务师考试有综合科目吗


最佳答案

税务师考试没有综合科目,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及鉴定意见(原件)。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
 

A.反证
B.本证
C.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称为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称为反证。所以选项A正确。

位于县城的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当月取得含税预收款60万元,合同约定货物于6月5日发出。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企业销售红酒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本月收取7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收回,由于丙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本月甲酒厂实际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销售新型红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万元,同时作为礼品赠送一批A牌红酒,成本为8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甲酒厂无同类A牌红酒的市场售价。
(4)销售薯类白酒和啤酒给丁企业,其中销售薯类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8.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合同约定,丁企业于2019年12月将白酒、啤酒的包装物全部退还给甲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当月该酒厂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6)将酒厂自用了8年的小汽车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6万元,该酒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7)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另从报关地运到酒厂仓库,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8)从境内戊企业购进生产白酒的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2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新型白酒。
(9)将B牌红酒交给某烟酒商店代销,烟酒商店平价与甲酒厂结算,烟酒商店同时按零售价的5%收取代销手续费0.58万元,甲酒厂就委托代销货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该烟酒商店开具的相关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下列关于甲酒厂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白酒,5月份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红酒,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7.28万元
C.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D.对外销售自用8年的小汽车,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E.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代销,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33万元
答案:A,B
解析:
选项C,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选项D,纳税人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对外销售时,可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下列业务的会计核算中,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的有( )。

A.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
B.一般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
C.一般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股东分配
D.一般纳税人的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E.一般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答案:A,D
解析:
选项BCE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故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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