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12-02)

发布时间:2021-12-02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是( )。【单选题】

A.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B.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C.为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担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产权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B.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D.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9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3、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该法律规范属于()。【单选题】

A.任意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命令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指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

4、甲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得乙公司与之订立合同,乙公司因而签发一张汇票给甲公司,随后甲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汇票到期前,乙公司发现受骗,即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甲公司的合同。如果合同被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汇票效力随之撤销

B.甲公司不享有汇票权利,丙公司也不能享有

C.汇票无效

D.汇票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的有()。【多选题】

A.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B.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C.联合抵制交易

D.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的世界性连锁零售企业W公司通过和供货商之间构筑有效的自动补货系统,使供货商能够对其所供应的各类货物在门店的库存、销售情况了如指掌,从而自动跟踪补充各门店的货源。由于可以快速补充库存,W公司无需在仓库中保存大量库存,供货商承担了部分管理零售库存的任务,使W公司可以降低库存成本。其他职能领域同样如此,较低的运营成本使得W公司能够以比其他商店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W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的战略是( )。

A.成本领先战略
B.差异化战略
C.集中化战略
D.集中差异化战略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信息技术与竞争战略。信息技术与成本领先战略: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在生产、工程、设计、服务等环节有效降低成本,甚至达到行业中最低的运营成本。

(2016年)甲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了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无形资产,并约定退出补偿时协议成果转让给关联方;该成本分摊协议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关于甲企业成本分摊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退出协议时,该无形资产应按资产处置的税务规定处理
B.协议终止时,应与关联方对已有协议成果作出合理分配
C.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
D.涉及补偿调整的,应调整成本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B,C
解析: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均以25万元的货币出资。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时,甲享有50%的表决权,乙享有7%的表决权,丙享有13%的表决权,丁享有30%的表决权。2019年4月1日,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丁未出席会议,甲和丙表示赞成,乙表示反对。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丙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因甲和丙所持的表决权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股东会可以通过该决议
D.因甲和丙所持的表决权未达到全部表决权的2/3,股东会不能通过该决议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丙享有13%的表决权,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CD: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甲和丙的表决权仅为63%,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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