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03-23)

发布时间:2020-03-23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单选题】

A.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B.甲乙双方都有违约行为

C.承租人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D.甲乙双方都以积极的行为建立不定期租赁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2、【单选题】

A.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可以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1)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丙公司虽然没有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但其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保证合同成立。(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下列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无合同上的约束力

B.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一律无效

C.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可以解除合同

D.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4、下列选项中,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多选题】

A.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但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甲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履行

D.当事人一方经营状况恶化,迟延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及其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本题中选项A属于合意解除。本题中选项B、C属于法定解除。选项D中没有指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以不是法定解除的事由。

5、下列有关承揽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B.承揽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时解除合同

C.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把任何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承揽人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B: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选项CD: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无需经定作人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行为、专利申请、立遗嘱,可以代理
B、委托代理是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C、委托授权为要式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答案:D
解析:
选项A: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结婚。选项B:法定代理是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选项C: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其他方式授权。

2015年3月5日,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田某、陈某分别以现金100万元出资,蔡某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王某以其知识产权作价50万元出资。同时公司章程规定,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按照1∶1∶1∶1的比例平均分配利润。
4月1日,蔡某即将其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7月1日,公司债权人姚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认定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月1日,A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妻弟万某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月1日,A公司为开拓市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股东王某投了反对票,同时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持的全部股份,遭到公司拒绝。
11月20日,王某拟退出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薛某。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关于分配利润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认定股东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并说明理由。
(3)万某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说明理由。
(4)公司是否有权拒绝股东王某回购请求?并说明理由。
(5)王某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薛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后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认定股东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本题中,人民法院应当先责令蔡某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直接认定其未履行出资义务。
(3)万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本题中万某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公司有权拒绝股东王某的回购请求。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只是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本题中,增加注册资本不属于异议股东请求回购股权的范围,公司有权拒绝股东王某的回购请求权。
(5)王某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薛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本题中,王某转让所持股份的时间距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足1年。

下列各项关于企业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
B.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依法履行职责
C.企业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
D.经理层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答案:D
解析: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所以,选项 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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