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022-01-03)

发布时间:2022-01-03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农用机械厂2010年5月签订了一系列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于2010年5月5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给出的承诺期限为10天。该要约函于5月7日到达乙方,因此乙的承诺应在5月17日以前或5月17日到达甲方

B.甲于2010年5月8日向丙发出函件,推销本厂生产的一批产品,并要求以确认书为准,丙在。甲方函件要求的期限内发出答复,完全同意甲方的意见,此时合同成立

C.甲于2010年5月10日向丁发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丁未在合同书上签字,仅摁了手印,合同不成立

D.甲于2010年5月15日与戊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的签订地,则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故A错。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故B错。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C错。

2、甲公司欠乙商场货款5万元(未到期),乙商场欠甲公司货款2万元(已到期),甲公司拟主张抵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公司可以主张抵销

B.甲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公司主张抵销时可以附条件

D.甲公司主张抵销时可以附期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一方债务已经到期,另一方债务尚未到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2)选项CD: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某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自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该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个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房屋应归甲所有

B.房屋应归乙所有

C.抵押合同有效

D.抵押权未设立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不正确B正确: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CD正确:以房屋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在本题中,乙与丙银行之间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多选题】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不正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5、下列关于国营贸易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国家只对部分而非全部货物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B.实行国营贸易的货物应当是明确和公开的

C.国营贸易一般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D.国家可以根据情况,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营贸易的特别规定。

6、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4个月。4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刘某行使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不正确: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BC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D不正确:朱某并未将其财产份额质押给刘某,刘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7、部分垄断行为排除适用《反垄断法》,这些行为包括()。【多选题】

A.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B.签订纵向垄断协议

C.签订横向垄断协议

D.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适用《反垄断法》的例外。部分垄断行为排除适用《反垄断法》,这些行为包括:(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签订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是《反垄断法》所规制的范围。

8、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C.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中断

D.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错误: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而不是协议生效之日

9、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规定检验期间。设备运回后,甲企业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第3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存在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B.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有瑕疵,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C.该设备有质量保证期5年的规定,故出卖人仍应承担责任

D.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限,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10、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合伙人的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

B.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D.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不一致,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应当记录如何处理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的情况
B.记录如何解决不一致的情况时,应当保留不正确的审计工作底稿
C.如果某些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并且初步显示的不一致可以通过获取正确或完整的信息得到满意的解决,则注册会计师无须保留这些错误的或不完整的信息
D.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注册会计师无须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答案:A,C,D
解析:
记录如何处理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选项B错误。

良好的战略应能够传递公司的发展目标,一般在( )和( )两个层面上检验战略是否良好。

A.应用相关性

B.学术严谨性

C.可实现性

D.可操作性

正确答案:AB
解析:良好的战略应能够传递公司的发展目标,一般在应用相关性和学术严谨性两个层面上检验战略是否良好。应用相关性检验是检验战略是否与企业及其作业的现状相关;学术严谨性检验是从学术角度思考战略的原创性、思维的逻辑性和方法的科学性。

2017年9月以来,债务人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同年10月23日,债权人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所欠B公司债务有C公司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且C公司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受理破产申请。
2017年11月2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案件。在选择管理人时,D会计师事务所和E律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其中D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A公司的财务顾问,E律师事务所曾于2014年度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清理债务人财产时,管理人发现,A公司自2016年下半年起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形。截至2017年年底,A公司董事仍正常领取工资,但未领取2016、2017年度的绩效奖金。
?
确定破产债权时,管理人对A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等列出清单,进行公示。A公司职工对清单记载的所欠基本养老保险等费用提出异议,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但管理人既未更正,也未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破产宣告前,由于A公司的一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大幅上升,公司资产价值整体超过负债总数,因此A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D会计师事务所和E律师事务所,谁不得担任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并说明理由。
(3)对于A公司董事领取的2017年9月以后的工资,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A公司职工对管理人列出的职工债权清单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后,管理人未予更正,对此,有何法律救济途径?
(5)对于A公司基于公司资产价值整体超过负债总数这一情况提出的驳回破产申请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卸任A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为2014年10月,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017年11月2日)已经超过3年,而E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方卸任B公司法律顾问,距破产受理时不足3年。
(3)管理人应当予以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
(4)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5)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和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企业求偿
B.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人求偿
C.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求偿
D.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求偿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