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19-12-01)

发布时间:2019-12-01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冠群公司何时成立?【简答题】

1、甲、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认购出资4万元,乙认购2万元。1年后公司利润为9万元,甲实缴1万元,乙缴足出资,设立公司时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应分配的利润是()。【单选题】

A.6万元

B.3万元

C.4.5万元

D.9.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由于股东未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则应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甲可以分得1/3×9=3(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但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除外。(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题目表述中提及“董事会同意的除外”,意思是董事会同意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这是不正确的。

1、根据本题(2)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以及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简答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多选题】

A.股东之间互相转让出资

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C.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D.变更组织形式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C符合题意;

1、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多选题】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符合题意: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本题中,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马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不得向马某追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公司有权请求马某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马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马某追偿

D.马某与罗某约定转让后马某不再接受罗某追偿的条款违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本题考核未全面履行出资的问题。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马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罗某)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罗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已经明确“约定罗某不得向马某追偿”,属于另外约定的情形,同时,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做这样的约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必须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情形”知识点进行考核】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 )。

A.应付经营租人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B.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

C.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价款

D.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正确答案:BCD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发生的应付款项等。选项 A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下列关于优先认股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优先认股权的存续期分为附权期和除权期两部分

B.附权期是从公司宣布配股之日起至配股登记日止,除权期是指从配股登记日至到期日

C.附权股票价格中包含了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D.除权股票价值中包含了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正确答案:D
除权股票价值中不包含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国内某商贸集团公司与韩国某投资公司拟合资兴建一座大型游乐场。双方在原先草签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4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中方拟出资160万美元,韩方拟出资40万美元。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第一期中方缴纳30万美元,韩方缴纳5万美元,双方均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另外,合营企业合同没有约定合营期限。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3)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命是否符合规定?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
(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本题中,该中外合资企业中,韩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为20%(40/200),低于这一标准,因而韩方应追加投资。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本题中投资总额是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3)首先,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双方第一期出资必须不少于出资额的15%。本题中,韩方第一期出资比例仅仅为12.5%。 
另外,双方约定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第一期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双方第一期出资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4)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等,应当按照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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