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1-09-19)

发布时间:2021-09-19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2019年5月A企业购入一批货物,6月公司组织拔河比赛,这批货物作为胜利一方的奖品发放给企业职工,2019年6月,这批货物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要视同销售。本题是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

3、对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中平均成本利润率由()确定。【单选题】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国家税务总局

D.省国税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本题考核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组成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票据签章无效的情况。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5、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原值计税

B.联营投资房产,共担投资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

C.出租房产的,以租金计税

D.租入房产的,以租金计税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C正确: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选项A,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税;选项D,租入房产的一方,不是房产税纳税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公民张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张某2008年1~12月收人情况如下: (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 (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已在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 (3)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 (4)取得购买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

要求:计算张某2008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正确答案:
(1)绘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23000×(1—20%)×20%=3680(元)
  (2)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50000×(1—20%)×20×(1—30%)=16800(元)
张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800元(16800—12000)。
  (3)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取得购买企业债券利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张某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3680+4800+1000=9480(元)

报账是指在算账的基础上,对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 )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报告。

A.复式记账

B.会计报表

C.借贷记账法

D.账簿

正确答案:B
复式记账、借贷记账法是记账方法,账簿的信息是分散的,不便于向有关方面报告。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规定时间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该时间为( )。

A.2个工作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D.10个工作日内

正确答案:C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向其贷款。为避免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乙厂决定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1)乙厂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

(2)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即乙厂)才可以解除合同。

 (3)乙厂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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