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1-10-10)
发布时间:2021-10-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有( )。【多选题】
A.不能到复议机关作证的证人证言
B.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C.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D.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E.当事人的陈述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8)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2、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多选题】
A.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门规章
B.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C.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E.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的规定有:(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前款规定中不含规章。
3、A税务机关对W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W公司虚报出口退税,违法取得退税款200000元,税务机关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W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则该项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入可以有( )。【多选题】
A.A税务机关
B.W公司
C.W公司的税务代理人
D.W公司的控股母公司
E.W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有: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4、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多选题】
A.不予减免税
B.加收滞纳金
C.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行政罚款
E.核定征收税款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E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纳税人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其处理方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B.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D.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8
C.21
D.30
B.单项资产的β系数
C.证券资产组合的标准差
D.证券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交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如果风华公司在5年内因偷税已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下列关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B.赵某是犯罪嫌疑人
C.李某是犯罪嫌疑人
D.赵某、李某都是犯罪嫌疑人
E.风华公司是犯罪嫌疑人
B.120.25
C.140.75
D.120.30
当月应纳资源税=(2260+3.39+2.26)÷(1+13%)×6%=12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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