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历年真题(2020-05-31)
发布时间:2020-05-3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情形中,企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单选题】
A.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业主的工资
B.不变更企业形式,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承包费
C.在校学生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报酬
D.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的董事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D: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是( )。【单选题】
A.天然原油
B.汽油
C.机油
D.人造石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3、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被申请人可以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被申请人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5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选项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4、(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下列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先允许抵扣
B.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暂先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C.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已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D.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后,尚未申报抵扣的,可继续申报抵扣
E.在核实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5、关于追征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骗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在10年内追征纳税人所骗取的税款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5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C.因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为2年
D.纳税人因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为3年,同时加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选项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选项CD: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非主观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6、(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 )。【多选题】
A.稽查查补销售额
B.预收的销货款
C.免税销售额
D.纳税申报销售额
E.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7、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下列货物,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涂料
B.高档家用电器
C.电动自行车
D.实木家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注意,实木家具不等同于实木地板,故其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8、某公司拖欠2016年度增值税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2017年3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所欠税款,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单选题】
A.提供纳税担保
B.税收保全措施
C.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行政协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9、下列关于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实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业务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人员签名
B.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
C.任何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均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
D.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
E.可以采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相关资料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未经非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选项E:不得采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相关资料。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其增值税销售额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 )。【多选题】
A.向政府部门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B.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费用
C.向建筑企业支付的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D.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土地出让收益
E.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C.企业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D.开发商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B.清算损益表
C.清算现金流量表
D.债务清偿表
E.清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B.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C.捕捞渔船免征车船税
D.境内单位租入外国籍船舶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假定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50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0000万元。那么甲公司是否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如确认,请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多少?
<2>、请阐述该股权收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
<3>、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请阐述该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应如何处理?
<4>、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乙公司以100%股权形式支付800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和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5>、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和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10000×80%×10-10000 ×80%×8=16000(万元);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10000×80%×10=80000(万元)。
<2>、该股权收购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3>、 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那么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丙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丙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③乙公司、丙公司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 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乙公司以100%股权形式支付80000万元:因为该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所以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万元)
(注: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万元)
(注: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5>、 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因为该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所以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64000)×(8000÷80000)=16000×10%=1600(万元)
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90%=57600(万元)(注: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72000÷80000)+8000=65600(万元)(注: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其中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9-22
- 2021-10-22
- 2020-03-31
- 2021-05-02
- 2020-09-12
- 2020-05-06
- 2019-11-18
- 2021-10-14
- 2021-04-04
- 2021-10-15
- 2021-05-29
- 2021-02-28
- 2019-11-02
- 2020-01-18
- 2020-07-15
- 2020-06-04
- 2021-07-05
- 2021-05-09
- 2020-03-20
- 2021-02-12
- 2021-10-10
- 2020-11-26
- 2020-09-27
- 2020-06-08
- 2021-02-01
- 2021-03-03
- 2020-05-10
- 2019-12-03
- 2020-12-01
-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