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2-01-18)

发布时间:2022-01-18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下列( )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房地产,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单选题】

A.开发的部分房地产对外投资

B.开发的部分房地产分配给股东

C.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抵偿债务

D.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出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4140

B.23840

C.22840

D.17178.7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业务(1):30000×9%+163.64×9%=2714.73(元)业务(2):(2600+7800+2000×9%)×{[250000+40000×(1+10%)]÷[250000+40000×(1+10%)+73500]}=8464(元)业务(4):100000×6%=60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714.73+8464+6000=17178.73(元)

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县城适用税率5%计算纳税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城建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税率

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建税的税率统一为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选项C,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选项D,对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税率为5%。

4、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核定价格的卷烟,按核定价格征税

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8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C.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实木地板,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价格征税

D.当期投入生产的化妆品原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不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

E.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汽油换取生产资料,按其同类应税汽油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选项D,当期投入生产的化妆品原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一期继续抵扣。

5、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中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多选题】

A.土地出让金

B.管理费用

C.公共配套设施费

D.借款利息费用

E.土地征用及开发补偿款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土地出让金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管理费用和借款利息费用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的描述正确的有( )。

A.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个体工商户
B.京东商城商品订购单的签订人
C.签订借款合同的立合同人
D.领取营业执照的五林公司
E.在国外签订合同但在国内使用的甲工厂
答案:A,B,C,D,E
解析:
以上选项均正确。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5)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
(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7)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
(8)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根据上述资料,长城公司“投资收益”账户的累计发生额为(  )万元。

A.164
B.140
C.194
D.104
答案:D
解析:
长城公司“投资收益”账户的累计发生额=200(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追加投资日转入投资收益)+57(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投资时点公允价值调整之后,确认的长城公司应享有的份额)-153(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的净亏损按投资时点公允价值调整之后,确认的长城公司应享有的份额)=104(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2015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8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借:应收股利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股利                     3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7
              [(200-(600-500)/10)×30%]
 贷:投资收益                     57
2016年长城公司承担的黄河公司亏损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
借:投资收益                     153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3
               [(500+(600-500)/10)×3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60
 贷:其他综合收益                   60

2020年4月某公司财务人员向税务师提出了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问题:
(1)本市最近遭遇了较强降雨,该公司虽将货物全部存于仓库做好了相关措施,但仓库仍浸水,导致存货无法使用而损失。这种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2)存货盘点过程中,发现原材料盘亏1200千克,每千克购入成本为10元(2020年3月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进项税,适用增值税税率13%)。经查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要求:如果您是税务师,请回答上述问题。

答案:
解析:
(1)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因为强降雨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公司已经做好相关措施,所以发生的损失不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确认为资产损失。同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资产损失13560元应当以专项申报的方式税前扣除。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贷:原材料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60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135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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