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2-02-02)

发布时间:2022-02-02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烟叶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县某烟草公司去相邻的乙县收购烟叶,2019年9月9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0万元,另对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下列纳税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烟草公司应在9月10日申报缴纳烟叶税

B.烟草公司9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17.6万元

C.烟草公司应向甲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D.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9月10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应缴纳烟叶税=80×(1+10%)×20%=17.6(万元),烟草公司应向收购地(乙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即9月9日。

2、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多选题】

A.采摘烟叶

B.晾晒烟叶

C.烤烟叶

D.烟丝

E.卷烟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征税范围是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3、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烟叶税的征收范围是种植的烟叶

B.烟叶税的纳税人为收购烟叶的单位

C.烟叶税的纳税地点是烟叶的收购地

D.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E.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征收范围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不包括新鲜的采摘烟叶。

4、以下关于烟叶税的规定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收购烟叶的单位和个人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B.烟叶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烟叶、熟烟叶、烤烟叶

C.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E.烟叶税的征收管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选项B:烟叶税的征税对象是收购的烟叶,烟叶税的征税范围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

5、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烟叶,支付烟叶生产者收购价款50000元,并支付了价外补贴1000元,则其应纳烟叶税( )。【单选题】

A.10000元

B.10800元

C.11000元

D.112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烟草公司应纳烟叶税=50000×(1+10%)×20%=1100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某市一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空调。2010年1~11月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60%),缴纳增值税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管理费用95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未包括支付给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1~11月份实现会计利润755万元。2010年12月份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12月8日销售一批空调给某大型商场,不含税价款7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万元;合同约定,如果商场在12月22日前付清全部款项,企业将给予商场不含税价款3%的销售折扣;12月20日商场付清了全部款项。
2)12月15日企业按成本价销售20台空调给本企业职工,共计收款2.4万元。
3)12月18日接受某公司捐赠的机器设备一台,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4)12月购进原材料共计5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85万元;取得的内河运输发票注明运输费用20万元。
5)12月25日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山区小学捐款60万元,取得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具的合法票据。
6)12月28日对库存原材料盘存,发现以前月份购进的原材料由于保管不善发生损失,金额为42.79万元(其中含运输费成本金额2.79万元)。
7)12月30日转让2年前投资的股权取得收入150万元,该股权的投资成本为100万元。
8)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1200万元,另支付利息费用90万元(注: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且实际税负低于该居民企业,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
9)12月份共计发生销售费用9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和公益性捐赠合计调整金额是( )万元。
A:53.64
B:53.72
C:54.04
D:54.74
答案:A
解析:
1.12月份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700×17%+2.4÷60%×17%-(1.7+85+20×7%-40×17%-2.79÷0.93×7%)=38.59(万元),12月份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8.318×(7%+3%)=3.86(万元)。
2.增值税款不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款项在限额范围内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以成本价销售空调会计利润计为0,但这部分却要按照视同销售计算所得税。12月28日对库存原材料盘存,发现以前月份购进的原材料由于保管不善发生损失,金额为42.79万元(其中含运输费成本金额2.79万元)。增值税进项转出应该增加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42.79-2.79)×0.17+(2.79/1-7%)×7%=7.01(万元)。2010年度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755+700-420-700×3%+11.7-60-42.79+150-100-90-90-300-3.86-7.01=482.04(万元)。
4.业务招待费可抵扣限额=(7000+700+4)×5‰=38.52(万元)<(80+10)×60%=54(万元),故业务招待费应调增=90-38.52=51.48(万元)。公益性捐赠可抵扣限额=482.04×12%=57.84(万元),故公益性捐赠应调增=60-57.84=2.16(万元),业务招待费和公益性捐赠合计调整金额=51.48+2.16=53.64(万元)。
5.企业从关联企业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其他企业该比例为2:1,则关联企业利息费用可扣除限额=480×2×5.8%=55.68(万元),应调增金额=90-55.68=34.32(万元)。
6.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82.04+53.64+34.32-50+2.4/0.6-2.4)×25%=130.40(万元)。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建造住宅楼。2019年6月底建成后,将其中的60%的建筑面积直接对外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00万元,缴纳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金40万元;剩余40%部分用于对外出租,2019年度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50万元。与该住宅楼开发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1)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为1600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62万元。
(3)前期拆迁补偿费12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万元,绿化工程费用70万元。
(4)开发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管理费用380万元,利息不能准确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且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其他资料: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为( )万元。

A.1644
B.1645
C.1614
D.1636
答案:C
解析: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开发成本=(120+2500+70)×60%=1614(万元)

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录,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
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入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
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
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
下列关于事务所文件效力及李海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将李海除名的《会议纪要》是有效的
B.2010年2月24日,将王健除名的决议有效
C.将李海和王健除名的文件都未生效,需登记以后才可生效
D.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已经不是合伙人
E.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仍是合伙人
答案:E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本题中,未表明发生了应当除名的事由,故对李海或者王健的除名无效。

(2019年)在存货初始计量时,下列费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的有( )。

A.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的设计费用
B.非正常消耗的制造费用
C.生产产品正常发生的水电费
D.采购原材料发生的运输费用
E.仓储费用(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答案:B,E
解析:
选项BE,均应计入当期损益;选项ACD,均应计入存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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