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03-22)
发布时间:2020-03-2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商场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65810.1
B.55740.1
C.72890.9
D.65818.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甲商场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7460+9040+264420)÷(1+13%)×13%+507+416+(52000×90%+50000)×13%+(85+2)×10×13%+5200=55740.1(元)。
2、该服装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16598.97
B.17479.49
C.15151.33
D.20115.2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服装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00+100)÷(1+13%)×13%+(400+100)×180×13%=15151.33(元)。
3、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8000元,从国外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本月购进一批电脑用于软件设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购进一批职工福利用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元。【单选题】
A.6920
B.13800
C.18840
D.285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购进职工福利用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下列各项中,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的有( )。【多选题】
A.垃圾处理劳务
B.污泥处理处置劳务
C.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D.以粉煤灰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
E.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E执行即征即退增值税50%的政策。
5、关于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陈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发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B.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确认收款的当天
C.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D.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E.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1)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2)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属于居民个人的,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3)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4)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为发出电量的当天;(5)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
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
D.改变资产的性能
E.改变资产形状
境外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扩展中国业务,2011年初设立上海代表处作为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从事与总公司产品销售、境内采购有关的联络活动以及中国市场调查、展示活动。2012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代表处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无法查实,但经费支出项目记载完整,决定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利润率对该代表处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2011年该代表处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1)1月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发生装修费用6万元,租期为5年;3月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支出12万元。(2)5月通过红十字会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6万元。(3)8月为总公司从苏州购买样品,支付样品费和运输费用10万元;同月领取总公司运至上海的样品并支付报关费、仓储费8万元;为总公司投标某楼宇智能系统购买标书支出1万元。(4)全年发生交际应酬费用3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45万元。(5)通过调取银行对账单,得知代表处2011年银行账户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5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2.10
B:4.94
C:5.25
D:6.00
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8+10+8+1+30+45=112(万元)
收入额=112/(1-15%-5%)=14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0*15%*25%=5.25(万元)
B.合理行政
C.越权无效
D.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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