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历年真题(2021-09-02)

发布时间:2021-09-0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2020年9月,某锡矿开采企业开采锡矿原矿300吨。本月销售锡矿原矿2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剩余锡矿原矿100吨移送加工选矿80吨,本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万元。锡矿原矿和锡矿选矿资源税税率分别为5%和6.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单选题】

A.41.25

B.53.10

C.15.60

D.40.6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500×5%+240×6.5%=40.60(万元)。

2、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 )。【多选题】

A.运输公司向新冠疫区运输抗疫物资

B.超市将购进食用油发放给员工

C.汽车厂将自产汽车分配股东

D.软件开发企业向另一企业无偿提供软件维护服务

E.食品厂将委托加工收回食品无偿赠送给关联方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 A,单位无偿提供服务属于公益事业的,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选项B,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视同销售;选项 C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选项 D,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属于视同销售。

3、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月合计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征免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4万元,当月免税

B.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6万元,当月不免税

C.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4万元、3万元,当月不免税

D.销售货物、提供建筑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 5万元、12万元,支付建筑分包款8万元,当月免税 

E.销售货物、提供服务、销售不动产分别取得销售额 5万元、4万元、3万元,当月不免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2020年5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00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将5000平方米用于抵顶供应商等值的建筑材料;将1000平方米对外出租,取得不含税租金56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増值税时的应税收入为()万元。【单选题】

A.70056.00

B.70000.00

C.60000.00

D.60056.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60000+60000/30000×5000=70000(万元)。

5、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出售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卡车和电脑。分别取得含税收入3万元和1.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边角料取得含税收入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0.13

B.0.19

C.0.16

D.0.1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3+1.5) ÷(1+3%) ×2%+2÷(1+3%) ×3%=0.15(万元)。

6、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

B.对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70%

C.对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5%的部分即征即退

D.对销售自产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70%

E.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 C,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选项 D,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7、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8.81

B.68.81

C.11.43

D.8.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 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00(万元)。

8、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视同销售无形资产,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当天

B.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实际收款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D.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的当天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选项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9、某生产企业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6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销售额为200万元,货物耗用材料的进项税额为6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増值税()万元。【单选题】

A.29.25

B.94.25

C.78.00

D.65.7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5×200/(200+600)=16.25(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600x13%-(65-16.25)=29.25(万元)。

10、根据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转让2018年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B.取得的不动产,包括抵债取得的不动产

C.转让2015年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

D.取得不动产转让收入,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进项B: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选项C: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差额),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额)。选项D: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表明企业是代理人的因素有( )。

A.以佣金的形式收取对价
B.另一方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主要责任
C.在客户订购商品之前或之后.运输过程中或退货时,企业均不承担存货风险
D.企业对另一方的商品或服务拥有自主定价权
E.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承担全部后续支出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和E,系主要责任人。

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通常应当费用化
B.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应当费用化
C.发生的装修费用支出应当费用化
D.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应当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E.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应当资本化
答案:A,D,E
解析:
选项B,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选项C,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录,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
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入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
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
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
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二人的合伙协议内容,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B.根据该事务所经营业务,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C.该事务所属于有限合伙企业
D.该事务所属于普通合伙企业
E.该事务所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的合伙企业
答案:D
解析:
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本题中的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无该字样,故为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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