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12-28)

发布时间:2021-12-2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行政诉讼法》,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 )的人民法院管辖。【单选题】

A.最先收到起诉状

B.最先立案

C.最先受理

D.最先审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管辖。

2、甲县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对王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应为( )。【单选题】

A.乙镇税务所

B.甲县税务局

C.乙镇人民政府

D.甲县税务局或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税务所是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在本题中,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1000元罚款决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直接以该税务所为被申请人。

3、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15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00万元,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完毕后还剩50万元债务尚未清偿,对于剩余的50万元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乙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B.甲、乙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C.甲、乙、丙、丁均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D.甲、乙、丙、丁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B.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6个月

D.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特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普遍性和综合性

B.兼备从属性与平等性

C.兼备人身性与财产性

D.社会干预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国家干预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了解决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通常采取的措施有( )。

A.限制性借款
B.收回借款
C.停止借款
D.规定借款用途
E.发放股票期权
答案:A,B,C,D
解析:
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限制性借债。债权人通过事先规定借债用途限制、借债担保条款和借债信用条件,使股东不能削弱债权人的债权价值。(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当债权人发现企业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或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保护自身权益。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业务员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8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张某就该行为向企业做了汇报,A企业则为此备货。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8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当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时,A企业拒绝并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有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
<2>、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些情形有(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欠薪不付
C.丧失商业信誉
D.与第三人有重大涉讼民事纠纷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考题改编)
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海虹公司间借款合同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
B.长捷公司在本案中享有先诉抗辩权
C.本案保证方式应当视为一般保证
D.本案借款年利率24%以下能获得法院支持
E.本案借款年利率约定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方式、民间借贷。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是依法成立时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B、C正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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