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9-15)

发布时间:2021-09-15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

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C.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以选项A错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以选项C错误。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以选项D错误。 

2、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公开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一审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审理

B.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C.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允许公民到庭旁听

D.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公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公开原则。一审刑事案件一般(而非“一律”)公开进行审理,但有例外规定。所以选项A错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所以选项B错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所以选项D错误。

3、下列有关行政行为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主体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B.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推定为有效

C.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后,只对相对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D.行政相对方不得随意改变行政行为的内容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D:体现行政行为的确定力;(2)选项B:体现行政行为的公定力;(3)选项C: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成立后即对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人员或组织(不仅仅只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4、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将自有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

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D.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甲为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不得(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B.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C.本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各种方式、方法,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虚开、发售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D.本类犯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构成。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或特殊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下列情形中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个人销售商铺
B.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收回房地产
C.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企业自行转让房地产
D.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过户
答案:A
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BCD 均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破产费用”科目的有(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资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D.按照经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不属于破产费用,按照相关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选项E,属于共益债务,记入“共益债务支出”科目。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 ),法庭应当质证。

A.被告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发现但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原告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对一审认定的但仍有争议的证据
D.因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全部证据
E.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质证。(1)选项A:“原告或第三人”(而非被告)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法庭应当质证;(2)选项D:因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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