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5-03)

发布时间:2021-05-03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公民甲不服县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对该复议决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B.甲应向市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

D.复议机关应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2)选项B:经复议的案件,可由原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4)选项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2、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此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处分。(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下列关于事务所文件效力及李海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将李海除名的《会议纪要》是有效的

B.2010年2月24日,将王健除名的决议有效

C.将李海和王健除名的文件都未生效,需登记以后才可生效

D.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已经不是合伙人

E.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仍是合伙人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名”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本案中未表明发生了应当除名的事由,故对李海或王健的除名决议无效。

4、被告人赵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自己之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在侦查人员李某刑讯逼供下作出的。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赵某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某确实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行为

B.人民检察院应当证明该供述的收集是合法的

C.经人民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说明情况

D.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性的,该供述应予排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而非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2)选项C: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3)选项D: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5、刘某向工商局申请某经营许可证,工商局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刘某遂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经复议机关审查,刘某各项条件均符合申请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复议机关的下列做法中,不可能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责令工商局重新作出决定

B.撤销原决定

C.维持原决定

D.确认原决定违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工商局不予许可的决定显然不符合规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管理规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当自行判断能否享受协定待遇,如实申报并报送相关报告表和资料
B.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演艺人员和运动员.其他所得条款待遇的,应当在每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报告表和资料
C.非居民纳税人填报或报送的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可以不用提供中文译本
D.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当就每一个经营项目.营业场所或劳务提供项目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报告表和资料
答案:C
解析:
非居民纳税人填报或报送的资料应采用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居民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00
B.110
C.80
D.150
答案:B
解析: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200=600(万元)
A国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需补税。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600×25%-40=110(万元)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B.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C.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应当判决其少分或不分
D.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变卖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选项A、B正确。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而非应当)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所以选项E正确。

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正确的是( )。

A.支付给业主的工资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B.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6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
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2%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答案:D
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不允许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费用,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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