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5-24)

发布时间:2021-05-2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 )。【多选题】

A.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C.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D.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

E.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如果风华公司在5年内因偷税已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下列关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徐某是犯罪嫌疑人

B.赵某是犯罪嫌疑人

C.李某是犯罪嫌疑人

D.赵某、李某都是犯罪嫌疑人

E.风华公司是犯罪嫌疑人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单位负责人(赵某)作出犯罪决定,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徐某)加以实施,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单位可独立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中,一般将犯罪单位列为“被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列示为“被告人”。

3、《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集中体现在行政强制( )。【多选题】

A.合法性原则

B.适当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D.保护弱势一方原则

E.禁止谋取利益原则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行政强制法定原则;(2)适当原则、(3)教育与强制结合原则;(4)禁止谋取利益原则;(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原则。选项D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B.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C.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应裁定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下列有关公司章程的各项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B.公司章程必须载明注册资本

C.公司章程所载事项发生变更后,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D.修改公司章程应当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公司章程变更“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停牌的上市公司
B.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C.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
D.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C
解析:
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汽车租赁公司(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取得汽车经营租赁含税收入为700万元,购进用于租赁的汽车8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100万元,购进用于办公的汽车2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46万元,上期结转加计抵减额余额为5万元,该公司6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57.05
B.76.41
C.63.73
D.84.60
答案:A
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46)÷(1+13%)×13%×10%=1.68(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1.68=6.68(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700÷(1+13%)×13%-(100+46)÷(1+13%)×13%=63.73(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63.73-6.68=57.05(万元)

某市甲公司2018年发生以下应税行为
(1)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其中货物运输合同注明运费30万元保管费5万元装卸费2万元房屋租赁合同注明将原值10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乙公司开办快捷沍店,合同约定5月31交付使用租期1年,租金120万元。
(2)6月底自建的办公楼交付使用其入账价值为1500万元(不包括中央空调80万元)
(3)7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80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20万元。(4)8月份公司股东会决定增资1000万,增资款当月到账〔说明:以上价格均不含増值税当地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房产税)
甲公司技术转让合同及增资应缴纳印花税()元。

A.2680
B.5180
C.2740
D.5240
答案:C
解析:
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80×1000003%=240(元),增资应缴印花税=1000×10000×005%X50%=2500(元,合计2740元

王某是北京某公司的营销主管,2019年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12000元,另外还取得公司奖励500元的购物卡一张。当月,王某按当地政府规定取得生育津贴260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3500元/月。按照累计预扣法王某1月份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195
B.240
C.260
D.275
答案:B
解析:
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000+12000+500-5000-3500)×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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