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的有( )。【多选题】

A.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B.省政府征用甲村土地,甲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韩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5日并处2000元罚款,韩某不服申请复议

D.杨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E.薛某对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错误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调解。选项A中关于税率及税额的问题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不可以进行调解。选项E是对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行政登记行为不属于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所以不能进行调解。

2、甲因为对县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那么县政府应该审查的范围包括( )。【多选题】

A.是否符合申请的一般条件

B.复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

C.是否重复申请

D.是否已起诉

E.是否已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受理以行政机关对申请的审查为前提,审查的范围包括:是否符合申请的一般条件;是否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是否重复申请;是否已起诉;复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如果不齐全或者不清楚,可以在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3、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可以要求一并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的是( )。【单选题】

A.商务部制定的规定

B.甲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定

C.乙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D.丙省工商局制定的规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可以一并审查的仅限于“规定”,不包括规章。

4、甲县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对王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应为( )。【单选题】

A.乙镇税务所

B.甲县税务局

C.乙镇人民政府

D.甲县税务局或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税务所是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在本题中,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1000元罚款决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直接以该税务所为被申请人。

5、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市税务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税务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针对本案,市税务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税务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朱某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复议,所以朱某不是申请人。市国税局不能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才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所以选项D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等活动,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一律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税务机关核定在其中一处扣除
答案:A
解析:
选项B,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等活动,应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要分不同情况: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按“经营所得”项目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不是由税务机关核定。

税法规定,对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运杂费用,纳税人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可予以扣减。

A.包含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中
B.运送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用
C.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D.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未分别核算
E.将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
答案:A,B,C,E
解析: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杂费用,纳税人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可予以扣减:
(1)包含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中;
(2)属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环节发生的运杂费用,具体是指运送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用;
(3)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4)将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増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留抵増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2019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税额为14.3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当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156万元。货款已实际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2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产品50件,单位成本720元,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増值税)。根据合同规定丁公司可亨受2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约定,丁公司应在甲公司向其交付产品时,首期支付20%的款项,其余款项分3个月(包括购货当月)于月末等额支付。甲公司发出产品并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丁公司如约支付首期货款和以后各期货款
(3)5日,甲公司向内公司赊销商品200件。单位售价3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260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商品赊销期为1个月,6个月内丙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地估计退货率为20%,退货期满日,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50件。
(4)10日,甲公司向戊公司销售产品150件,单位售价68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52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甲公司在销售时已获悉戊公司面资金周转难,近期内很难收回货款,但考虑到公司的财务因难只是暂时性的,将来仍有可能攻回款,为了扩大销售,避免存货积压,甲公司仍将产品发运给了戊公司。戊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运作,資命周转困难逐渐得以缓解,于2019年6月1日给甲公司开出一张面值115260元、为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假设不考虑甲公司发生的其他经济业务以及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上述经济业务对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是()元。

A.-66000
B.-16500
C.16500
D.66000
答案:A
解析:
上述经济业务对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2000*5)+(40000-50×720)+[(200-50)*(300-260)]+[150×(680-520)]=6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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