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6-01)

发布时间:2021-06-0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普通合伙企业允许以劳务出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二者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普通合伙企业允许以劳务出资。所以选项D正确。 

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由一人出资成立的公司

B.由多个自然人合伙成立的企业

C.以“户”作为投资者而成立的企业

D.有独立于投资人的住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一人出资成立的公司只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备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成立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所以选项A错误。由多个自然人合伙成立的企业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强调的是一个自然人出资。所以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一个自然人作为投资者,有别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所以选项C错误。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 )顺序清偿。【单选题】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所欠税款 

B.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D.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4、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1)由于是饭店经营期间发生的中毒事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丙为侵权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向丙主张赔偿;(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其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本题案情交代的登记情况,丙的投资人为甲,因此,丙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甲承担偿还责任;(3)乙“无须投资”,并非投资人,只是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挂钩而已,乙应作为丙企业雇员对待,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并不由其直接对外承担,因此,乙与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5、朱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某个人独资企业,但未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乙银行的借款,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单选题】

A.不再清偿

B.以朱某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C.以朱某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在企业解散后3年内乙银行未提出偿债请求的,朱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否则,仅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套大型设备,当日投入使用。合同约定的价款为2700万元,分3年等额支付;该分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243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810
B.2430
C.900
D.2700
答案:B
解析: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计算固定资产成本。

下列关于资源税优惠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B.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减征20%资源税
C.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D.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
E.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答案:A,B,C,E
解析:
选项D: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30%。

某人建房一幢,造价360000元,支付其他费用50000元。建成后将房屋出售,不含税售价600000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交易税费35000元。
要求: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600000-(360000+50000)-35000=15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55000×20%=31000(元)。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按“鉴证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B.会议室租赁收入,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C.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福利,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D.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的收入免税
E.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答案:B,C
解析:
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A错误;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服务”,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该企业放弃了免税优惠政策,讲座收入8200元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应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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