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2-05-17)

发布时间:2022-05-1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复议委员会不得邀请行政复议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

B.行政复议机关中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C.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均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

D.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邀请本机关以外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加;选项B,对于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有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事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

2、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多选题】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3、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有关缓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对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B.累犯不适用缓刑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不需要执行

D.缓刑适用于法定刑为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D,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选项B,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选项C,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4、若法院批准兴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兴华公司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有()。【客观案例题】

A.管理财产、印章、账簿、文书

B.参加诉讼或仲裁

C.决定日常开支

D.管理和处分财产

E.向特定破产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重整期间,债务人行使的主要职权有:①管理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选项A)②调查财产状況,制作财产状况告;③决定内部管理事务;④决定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选项C)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是否继续营业:⑥管理和处分财产(选项D):⑦参加诉讼或者仲裁(选项B) ⑧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在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⑨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⑩追回无偿转让的财产,为逃避务而隐匿、转移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要求出资人的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別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5、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选项CD,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6、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内涵外延相同

C.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D.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社会事务实施的内部管理行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D,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为;选项B,行政审批可以是许可审批,也可以是确认审批,还可以是其他类型审批,只是其中部分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7、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出资、权限和事务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使用“有限”字样

B.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C.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D.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受聘人员职权的限制,可以对抗第三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D,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当事人对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B.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也应当经过立案阶段

C.当事人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均有权申请听证

D.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C,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只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申请,才可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立案是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开始,不是简易程序的必经阶段;选项D,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9、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B.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后补充申报

D.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E.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10、下列关于收养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单选题】

A.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B.收养人应当年满40周岁

C.配偶一方可以独自收养子女

D.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年子女送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收养人应当年满30周岁;选项C,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选项D,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2012年初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地下工业用仓库原值100万元。该企业2012发生下列业务:
(1)6月30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约定每年租金24万元,7月1日起租,租赁期3年。
(2)7月份购买新建的地下商铺作为商业用途,购买合同金额200万元,9月份交付使用。
(3)10月份接受甲公司委托加工一批产品,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注明原材料由该企业提供,金额为100万元,收取加工劳务费30万元。该产品由本企业负责运输,合同中注明运费2万元,仓储保管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
(注: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是20%,工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012年该企业与房产相关的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708
B.1720
C.1744
D.1750
答案:B
解析:
该企业与房产相关的合同应缴纳印花税=24×3×1‰×10000+200×0.5‰×10000=720+1000=1720(元)。

【知识点】 其他

李某与陈某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以50万元价格出售一套住宅给陈某,但因李某需要继续使用该住宅,双方于是约定在3个月后办理过户登记,约定的同时在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2个月后,李某擅自以70万元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了曾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与陈某之间的约定属于占有改定,陈某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曾某不知情,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C.若陈某知晓李某将房屋出售给曾某,但未做表示的,则曾某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D.因未经陈某同意,故曾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判断哪些支出会引起企业总现金流量的变动时,关于需要考虑的因素说法错误的是( )。

A.需要区分相关成本和非相关成本
B.不需要考虑放弃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取得的收益
C.新项目与公司其他项目造成的有利或者不利影响
D.需要考虑放弃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取得的收益
答案:B
解析:
放弃其他投资机会可能取得的收益是指机会成本,在判断引起企业总现金流量变动的支出时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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