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0-03-16)

发布时间:2020-03-1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分支机构经登记核准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只须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即可

D.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根据《刑法》及其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成立自首是( )。【单选题】

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

B.乙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被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辩称其完全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而未谋私利,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

D.丁因纠纷致戊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报警后见戊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首。甲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可见其没有自动归案的意图,因此不构。成自首。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中并未交代乙自动归案的信息,乙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而非自首。所以选项B错误。自动投案后逃跑的,不认为是自首;逃跑后又主动回来投案的,视为自首。但是,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然后又跑回来投案的,不认为是自首。所以选项D错误。

3、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 )。【单选题】

A.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B.需要代表1/2以上出资额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C.需要1/2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同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一般原则,因此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4、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

B.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决定,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D.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由申请人即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对被申请执行的行政决定有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在特定情况下,生效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行政机关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所以选项A错误。若人民法院发现被申请执行的行政决定存在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或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因此,法院并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所以选项E错误。

5、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

B.余某提交的录像属于书证

C.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2)选项B:属于视听资料;(3)选项C:经复议的案件,既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规划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市规划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4)选项D:根据《行政诉讼法》(2015年)第79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作共同被告)

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撤销、注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都涉及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

B.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应当撤销该行政许可

C.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D.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注销该行政许可

E.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撤销行政许可属于实体性行为,而注销行政许可属于程序性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所以选项B错误。

7、劲松公司准备在六安市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向市规划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提出核发有关许可证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该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如果劲松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当场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六安市人民政府对劲松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

C.如果存在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情形,则该许可应当撤销

D.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前,拟建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居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E.如果发现劲松公司通过贿赂手段获得该许可,则对劲松公司在3年内再次申请该许可均不应受理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听证程序、撤销情形以及法律责任。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也可以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以选项A错误。六安市人民政府对劲松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不是“必须”组织。所以选项B错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所以选项C错误,不属于应当撤销的情况,而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况。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

B.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对法人没有限制。所以选项B错误。修改后的《公司法》删除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及一次性实缴出资”的限制性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9、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有( )。【多选题】

A.侵权行为

B.买卖合同

C.遗赠

D.赠与合同

E.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双方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排除选项A。双方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排除选项C、E。

10、廖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向其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申请的给付理由不成立。对此,法院应( )。【单选题】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一审裁判种类。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A.1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12个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监视居住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实行电子账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按实耗法计算,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为30%,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2019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额9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退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17.59
B.14.70
C.12.11
D.13.33
答案:B
解析: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10×(1-30%)×(13%-10%)=4.41(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4.41)-9=-17.59(万元)
免抵退税额=210×(1-30%)×10%=14.70(万元)
因为14.70<17.59,当期应退税14.70万元。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日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2018年1月15 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要求对其建设的W项目进行清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不可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该项目2016年4月通过全部工程质量验收。
2016年5月该公司开始销售W项目,截止清算前,可售建筑面积中已售出15000.8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万元。该公司对W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经审核,W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合计82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管理费用4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财务费用3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3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已知:W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W项目清算前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其它各项税费均已及时足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万元。

A.285.71
B.266.67
C.291.67
D.310.71
答案:A
解析: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建税和两个教育费附加,所以( 2 )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50000/( 1+5%) x5%x ( 7%+3% +2%) =285.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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