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章节练习(2020-12-18)

发布时间:2020-12-1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六章 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乙公司于2018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年末收取。假定该大型设备不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时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若实际利率为7.93%,则乙公司2019年度因该项销售业务应冲减的财务费用为()万元。【单选题】

A.52.61

B.68.47

C.69.73

D.84.3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2018年应摊销的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200)×7.93%=63.44(万元);2019年应摊销的未实现融资收益=[800-(200-63.44)]×7.93%=52.61(万元)。

2、下列各项交易事项中,不会影响发生当期营业利润的有()。【多选题】

A.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B.出售无形资产取得净收益

C.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D.自营建造固定资产期间处置工程物资取得净收益

E.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影响营业利润的计算金额;选项E,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营业利润的计算金额。

3、长江公司2019年8月份甲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客观案例题】

A.-2.00%

B.-1.94%

C.1.94%

D.2.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长江公司2019年8月份甲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率=(4.5-0.3+7.5-15-6)÷(195+90+150+30)=-2%其中0.3=10×1.5-14.7;7.5=97.5-60×1.5; 15=100×1.5-135; 6=20×1.5-24。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期间费用的有()。【多选题】

A.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

B.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

C.研发支出费用化的金额

D.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部分

E.生产车间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均在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期间费用;选项D,由于是资本化的金额,因此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不属于期间费用。

5、甲公司于2019年2月委托乙商店代销A产品1000件,代销总价款800万元。本年12月20日收到乙商店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的A产品800件,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向乙商店开具增值税发票。乙商店按代销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500万元。则甲公司本年度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万元。【单选题】

A.800

B.640

C.576

D.4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年度应确认的销售收入=800÷1000×800=64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以起诉方式,而不能用反诉方式提出这一主张
B、当事人应以起诉或者反诉方式提出这一主张,不能用抗辩方式提出
C、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D、增加违约金后,当事人请求对方继续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反诉权是被告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抗辩权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的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二者均与权利主张本身的内容无关 (2)选项CD: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予支持。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2>、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4.70
B.3.53
C.5.88
D.2.35
答案:C
解析:
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23.53×25%=5.88(万元)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6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金额均含税)。该企业2019年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28.85
B.98.2
C.18.92
D.38.38
答案:A
解析:
销项税额=(680-63.6-60-24-21-1.8)÷1.06×6%=28.85(万元)。

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转让国债的所得
B.提前退休发放的一次性补贴
C.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D.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方面奖金
答案:C
解析:
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国债收入照章纳税。选项B: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奖金不符合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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