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
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
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三方无约定,王一、王二的比例占到了2/3,可以修缮。
更多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 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 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相关考题
考题 :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2005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二因比老王早去世,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B.虽然王二遇车祸而死,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老王未作处分的财产C.王一的女儿可行使王一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D.王二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王二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考题 张某与李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约定,张某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出资。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候,就张某的出资在T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公司成立后,张某未将该房屋过户给公司。公司一直将该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公司成立后一年左右。张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向公司主张返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对公司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B.公司可以所有权对抗王某的主张C.王某不能向张某主张违约主张D.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考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一套房屋,只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经李某同意,私自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李某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C、王某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考题 在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丙三人各出资6万元,购买一汽车搞运输B.个体工商户王某将自己的小商店的财产折成1.5万元,卖给乙5 000元,二人共有该小商店C.甲、乙共有一栋房屋,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D.甲、乙、丙三人依3:2:1的份额共有12间房屋

考题 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考题 王某与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屋,其中王某出资70%,李某出资30%,未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王某想精装修房屋,李某不同意,王某坚持,李某提出分手,并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陈某。某日刮大风,王某忘记关窗,窗玻璃刮碎坠落砸伤张某,张某要求赔偿。王某找到律师刘某,刘某给出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有:A:王某与李某按份共有该房屋,二人各占50%的份额 B:王某要精装修房屋,须经李某同意 C:李某转让份额,王某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考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考题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面积、设施、付款方式等内容,王某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一个月后,张某的妹妹对王某购置的房屋主张部分权利,并得到了张某的认可。因此王某对张某提出了索赔要求,对此情况,张某()。A、不承担任何责任 B、与王某重新签订合同 C、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D、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考题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该房屋是王某妻子的唯一住所,则不能被继承 B、若王某生前将该房屋赠予其情人,则不能被继承 C、王某的女儿王二无权继承该房屋 D、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考题 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房,1年后若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为双方共有,各人得一半房屋,房建成后王某无力偿还,便将二层楼给胡某使用,但王某在产权登记时,仍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胡某提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王某的妻弟郭某得知此事,要王某把房屋以15万元卖给他,他替王某还款,王某表示同意并与郭某签订了转让协议。胡某得知表示王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要求法院确认王某与郭某的转让协议无效。 问:(1)此案中王某与胡某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 (2)王某与郭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考题 张某将一套自有住房与王某进行交换,张某房屋价值100万元,王某房屋价值80万元,经二人协商后,王某实际向张某支付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款20万元,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契税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上述业务中的纳税人为张某、王某 B.上述业务中的纳税人为王某 C.上述业务中契税的计税依据为20万元 D.上述业务中契税的计税依据为180万元

考题 王某去年7月和舅舅一家同住并共同买下了一套公有住房(建筑面积142平方米,有五间住房,一间储藏间),性质为按份共有,购房合同中写明王某有174产权。后发生矛盾,就房屋分配未达成协议。对此王某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A:通过道德教育搞好居住关系 B:王某具有1/4产权,可以自行转让给他人 C:将房屋分割 D:通过法律途径,将自己的房屋份额卖给共有人或第三人

考题 王甲、王乙和王丙从其父亲处继承了一套房屋,因遗嘱中提到将一台康佳牌彩电送给其侄子王丁,兄弟三人便将电视机搬给王丁。对于该套房屋怎么分配的问题,王甲、王乙和王丙商量了一下便口头约定各占30%,剩余还有一间房作为共同使用的仓库。后来王甲认为自己是兄长应该多分,便将该房间占为已有。则上述遗产分配时没有体现()的原则。A:遵守法律 B:遵守约定 C:平等协商 D:和睦团结

考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五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考题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丁一与王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是什么?

考题 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考题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考题 问答题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分别出资60万和40万为二人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对此房进行重大修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B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装修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装修D 若甲、乙坚持装修,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考题 单选题王某从其父亲处继承一间房屋,下列关于该房屋所有权变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自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时取得所有权B 王某自继承开始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如王某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D 如王某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所有权自交付房屋时发生转移

考题 多选题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考题 单选题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 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C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 由于是部分继承人起诉,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