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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孙建军有一孙子孙华平,年已30尚未结婚。孙建军从前的一个战友之孙女刘阳凤,人亦贤惠,孙建军希望其孙能与战友之孙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0万元,暂由孙华平祖母保管。如孙华平和刘阳凤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孙华平继承”。孙建军所立的这份遗嘱,其效力( )。
A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B
涉及现金20万元的部分无效
C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D
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婚姻法》第2条第1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的内容合法;④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果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部分无效,同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婚姻法》第2条第1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的内容合法;④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果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部分无效,同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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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考题
孙建军有一孙子孙华平,年已30尚未结婚。孙建军从前的一个战友之孙女刘阳凤,人亦贤惠,孙建军希望其孙能与战友之孙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0万元,暂由孙华平祖母保管。如孙华平和刘阳凤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孙华平继承”。孙建军所立的这份遗嘱,其效力如何?( )A.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B.涉及到现金20万元的部分无效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考题
李某有一子名小军,年已30岁尚未结婚.李某在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与邻居之女小兰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李某所立的这份遗嘱【】A.涉及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考题
江某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摩托车由大儿子继承,在临死之前将该摩托送给生前好友。江某遗嘱中有关大儿子继承摩托的部分效力如何()。
A、该部分被撤销B、该部分无效C、该部分有效D、该部分效力待定
考题
胡某有一子名小军,30岁尚未结婚,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小丽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乡亲保管,如小军、小丽结婚,由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下列对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考题
孙长江于2008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9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全部个人存款给常珊珊。201 3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孙长江的遗产包括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考题
万某育有二女一子,都已成家。万某留下亲笔遗嘱,指示其死后所有财产由其儿子继承,该遗嘱未经公证,也无证人见证。下列对该遗嘱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D.未经公证,无效
考题
孙某早年留学美国,后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1998年回国定居,并将其在美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到中国。孙某有妻子,儿女9个且有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09年12月6日,孙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应按下述哪些原则处理?( )
A.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B.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C.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应当按照第一份遗嘱的内容执行
考题
孙先生有女儿、儿子、儿媳、孙子,某年儿子出车祸意外身故,孙先生在临终前立了一份遗嘱,把财产都留给女儿。孙先生的儿媳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孙先生财产。此例中涉及到()。
Ⅰ.法定继承
Ⅱ.遗嘱继承
Ⅲ.代位继承
Ⅳ.赠予A.Ⅰ、Ⅱ
B.Ⅱ、Ⅲ
C.Ⅰ、Ⅱ、Ⅲ
D.Ⅰ、Ⅲ、Ⅳ
考题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E.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
考题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姗姗。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
考题
甲有一已出嫁女儿、一子、两孙。甲按法律规定立自书遗嘱一份,言明所有个人财产均由两个孙子继承。此遗嘱( )。
A.取消了女儿的继承权,应认定无效
B.无人见证,应认定无效
C.违反法定继承顺序,应认定无效
D.体现遗嘱人意志,应认定有效
考题
胡某有一子甲,32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5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A、涉及到现金5万元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考题
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设张某得知刘某将玉瓶相赠后,3个月内未有任何表示,则该遗产该如何处理?
考题
70岁的范某亲笔留下遗嘱:“长女工作稳定,有固定收入,但儿子尚无正式工作,因此,自己死后全部财产由儿子继承。”遗嘱立下后不久范某去世,对该遗嘱效力说明正确的是()。A、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无效B、无见证人,所以无效C、未经公正,所以无效D、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法有效。继承按照其遗嘱进行
考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考题
小赵(女)和小田(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2年,小赵父亲因病去世,在其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由小赵继承一辆小轿车和五万元,则()。A、该遗产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B、该遗产是小赵和小田夫妻的共同财产C、该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分D、小田如果主张权利,该遗产为小赵和小田的共有财产
考题
单选题胡某有一子甲,32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5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A
涉及到现金5万元部分无效B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D
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考题
多选题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考题
多选题下列属于遗嘱无效的情形的是()A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B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C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D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遗嘱的这一部分内容无效E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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