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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各出资4万元合建了一栋三层楼房,三人约定该楼房由3人共有,甲居住第一层、乙居住第二层、丙居住第三层。乙由于长年在外地做生意,便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二层卖给他人,甲、丙得知后,认为甲、乙、丙三人情同手足,关系融洽,如果将第二层卖给他人,极有可能导致住户之间关系难以协调,增加纠纷,因此表示反对。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A.甲、乙、丙三人区分所有该建筑物,乙有权出卖其居住的第二层
B.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有权转让第二层,只不过甲、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D.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共同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甲、乙、丙三人对各出资4万元合建的三层楼为按份共有关系,其各自共有的份额为小楼的1/3,而非三层中的任何之一层。乙出卖其所居住的第二层并非是转让自己的份额,而是对共有物的重大处分,必须取得占有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甲、丙均反对,故此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更多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4万元合建了一栋三层楼房,三人约定该楼房由3人共有,甲居住第一层、乙居住第二层、丙居住第三层。乙由于长年在外地做生意,便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二层卖给他人,甲、丙得知后,认为甲、乙、丙三人情同手足,关系融洽,如果将第二层卖给他人,极有可能导致住户之间关系难以协调,增加纠纷,因此表示反对。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A.甲、乙、丙三人区分所有该建筑物,乙有权出卖其居住的第二层 B.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有权转让第二层,只不过甲、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D.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共同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相关考题
考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D.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考题 甲、乙兄弟分别以65%与3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将楼房进行豪华装修后出租给丙3 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出嫁姐姐戊离婚后,近期想回甲、乙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5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 甲的装修行为并无不妥B.甲、丁之间的合同即使事后经过乙的追认,丙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宣告无效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通知丙,丙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D.丁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还没有完成物权登记

考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4万元、1万元、3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轮流使用。后来由于使用不便,有人提议将汽车处理掉,但三人意见并不一致。在以下哪种情形下,上述建议可以实施?( ) A.甲、乙同意,丙反对 B.甲、丙同意,乙反对 C.乙、丙同意,甲反对 D.甲、乙、丙三人必须都同意

考题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两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丙损害。( )。A.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B.由甲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C.由乙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D.甲、乙、丙分担责任

考题 某村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100000元、150000元、170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甲、乙、丙同学三人各出资100 万购买了一栋三层别墅,约定三人对该别墅共有。别墅过户后,按照约定,甲住第一层,乙住第二层,丙住第三层。居住期间,别墅屋顶的装饰脱落砸伤行人丁,甲对丁的损伤进行了赔偿。5 年后,丙请求分割别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丙对别墅形成按份共有 B.甲、乙、丙对丁承担连带责任 C.甲对丁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就超出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向乙、丙追偿 D.丙请求分割别墅后可以与甲、乙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考题 甲乙二人分别享有35%、6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擅自将楼房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姐姐戊已经离婚,近期想回甲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五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 B.丙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15日通知丙,丙在15日内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 丁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可以主张对楼房的所有权

考题 甲乙二人分别享有35%、6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擅自将楼房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姐戊已经离婚,近期想回甲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五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 是:( ) A.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 B.丙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15日通知丙,丙在15日内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丁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可以主张对楼房的所有权

考题 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 500 万、200 万、200 万、10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甲、乙、丙、丁四人之间为普通的朋友关系),约定建成后按彼此的投资比例使用该楼房,但对于楼房的管理、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各自份额的转让方式均未作约定。假设丙现在想转让自己的份额,案外人戊愿意出价250万,甲乙丁三人均愿意按照250万元价格予以购买,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由丙决定到底卖给甲、乙、丁、戊 B.甲、乙、丁决定丙的份额谁购的 C.甲、乙、丁三人平均购得丙的份额,戊无权购得丁的份额 D.甲、乙、丁三人按照自己份额的比例购得丙的份额

考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各自份额比例为6:3:1。因不堪负担,乙提出将车出卖给丁,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为此引起纠纷。三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乙、丙有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的人数已占共有人的三分之二 B:乙、丙有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为三人增加了财产利益 C:乙、丙无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的份额未达共有份额的三分之二 D:乙、丙无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必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考题 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1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而出价甚高,便将 小提琴出售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C、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D、丙返还该小提琴

考题 甲、乙、丙同学三人各出资100万购买了一栋三层别墅,约定三人对该别墅共有。别墅过户后,按照约定,甲住第一层,乙住第二层,丙住第三层。居住期间,别墅屋顶的装饰脱落砸伤行人丁,甲对丁的损伤进行了赔偿。5年后,丙请求分割别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丙对别墅形成按份共有B、甲、乙、丙对丁承担连带责任C、甲对丁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就超出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向乙、丙追偿D、丙请求分割别墅后可以与甲、乙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考题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A、三人共同共有B、三人按份共有C、三人区分所有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的父母有一幢私有楼房,该楼房于1998年出租给A夫妇居住,租期为4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承租人为丈夫A。1999年3月和5月,甲、乙、丙的父母相继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办理遗产继承时,三人约定房屋由丙管理。此时,楼房因年代久远,天花板开始漏水。A找到丙要求他负责修理,丙要A自己负责。1999年10月甲、乙、丙父母以前的老友丁很喜欢这栋楼房,便想买下。丙便和丁联系卖房事宜。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于是两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丁,两人一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通知A夫妇他已将房屋卖给丁的事实,并要求A夫妇搬出房屋。A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不久,A出车祸身亡,丙认为A的妻子更加没有理由住在这里。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丙、丁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为什么? 现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房屋的修缮事宜应当由谁负责? 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A夫妇搬出房屋? A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丙应对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A的妻子有无权利继续租此楼房居住?

考题 张甲、张乙、张丙祖孙3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同学三人各出资100万购买了一栋三层别墅,约定三人对该别墅共有。别墅过户后,按照约定,甲住第一层,乙住第二层,丙住第三层。居住期间,别墅屋顶的装饰脱落砸伤行人丁,甲对丁的损伤进行了赔偿。5年后,丙请求分割别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丙对别墅形成按份共有B甲、乙、丙对丁承担连带责任C甲对丁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就超出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向乙、丙追偿D丙请求分割别墅后可以与甲、乙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7年真题]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考题 单选题张甲、张乙、张丙祖孙3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A 推定三人共同共有B 推定三人按份共有C 推定三人区分所有D 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单选题甲、乙(系甲远房姑表亲)各投资40万元盖了一栋四层的楼房,约定楼房盖好后二人共有。2012年6月1日房屋封顶,2012年11月1日装修完毕,2012年12月1日办理了初始登记(登记甲、乙二人共有)。搬家前,二人约定,甲住第一、二层,乙住第三、四层。2013年10月1日,乙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三、四层出卖给丙,甲坚决反对。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于2012年11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B 甲、乙于2012年12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C 未经甲同意,乙无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D 无须甲同意,乙也有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

考题 问答题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   1999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A 三人共同共有B 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A 三人共同共有B 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问答题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   1999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

考题 单选题张甲、张乙、张丙三人各出资2万元、3万元、2.5万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  )A 三人共同共有B 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 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考题 单选题张甲、张乙、张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  )A 三人共同共有B 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 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